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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率先出台规章促快递业发展

  • 发布时间:2015-04-16 08:29:30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李珂) 《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办法》共7章40条,包括总则、支持措施、快递服务、快递安全、闽台快递合作、法律责任和附则,是全国第一部以促进快递行业发展为主旨的省级政府规章。

  我省快递行业发展水平一直处于全国前列。去年,全省快递业务量完成6.6亿件,业务收入82亿元,均排名全国第六;人均快件量18件,是全国人均快件量的近两倍。“但快递行业与关联产业协同程度不深,快递车辆通行难、快递企业用地难、快递人员投递难等成为制约快递行业发展的瓶颈。”省邮政管理局局长王丰表示,快递行业发展的政策法制环境亟待进一步改善。

  在此背景下,《办法》出台。

  《办法》明确将快递行业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应将快递服务网点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并规划安排快递服务所需的停车和装卸用地,快件处理中心项目建设用地享受工业用地政策;支持快递行业与电子商务、制造业等关联产业构建合作发展平台。

  同时,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快递车辆给予城区通行和临时停车的便利,支持快递企业使用非机动车和新能源车收投快件;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高等院校等为快递企业收寄和投递快件提供通行、临时停车、代收、保管等便利服务,(下转第3版)

  (上接1版) 鼓励设立快件集中代收代投服务点、设置自助服务终端等。

  近年来,闽台快递合作取得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办法》提出,支持闽台快递合作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通过闽台通道发展跨境快递业务;支持开辟闽台快件通关绿色通道,完善闽台快件通关环境,创新快件通关监管模式;支持在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对台合作区域拓展快递业务;鼓励快递企业开展对台直航包机,扩大两岸快件运输直航范围;鼓励闽台快递企业和行业协会建立定期联络协调机制。

  为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办法》对快递企业的服务做出具体要求,如不得野蛮分拣,不得泄露用户使用快递服务的信息,至少提供2次免费投递,正确提供快件验收服务,向用户提供快件跟踪查询服务,建立畅通的投诉申诉维权制度等。

  此外,《办法》还要求快递企业落实行业安全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加强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快件流转过程实行安全监控和信息化管理等,并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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