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制度改革,“政策补丁”须补
- 发布时间:2015-04-15 07:36:10 来源:新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为鼓励创业,2014年3月1日我国全面启动商事制度改革。一年多来,我省陆续实施了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放宽住所登记条件、优化登记流程、创新登记方式、“三证合一”、“先照后证”等一系列改革,有效激发了大众创业的热情。
省工商局统计显示,从去年3月1日到今年2月底,全年新登记企业31.96万户,注册资本(金)15416.3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72%和57.29%。其中公司制企业增长尤为明显,上述两项分别增长了59.06%和85.28%。不过,记者近日在多地调查中发现,伴随着改革,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亟需出台“政策补丁”,以保证改革更顺利推进。
注资资本认缴期,
最长竟达84年
常州一名69岁的申请人,同时申请设立3户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本均为1.8亿元,总额达5.4亿元,与其实际出资能力相距甚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注册资本实缴制改认缴制后,部分投资者存在“认缴等于不缴”的想法,体现在部分申请人虚化注册资本,资本规模“随意报”,认缴时间“任性填”,20年、30年出资时间的情况屡见不鲜。有的投资者注册大量的空壳企业,并组建“集团”,极易让交易对象产生误解。以常州为例,该市改革以来的新设企业中,股东认缴期超过10年的有3159家,占总数的20.18%,其中最长的84年,届时该股东已112岁!
对此,省工商局副局长杨卫东表示,“实缴”改“认缴”,客观上提升了投资创业的积极性,但市场主体面对政府简政放权,倡导股东自管、企业自治的新形势未能及时适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意识不强,对新环境下市场风险的认识不足,存在被动管理惯性。这些盲动做法不利于市场健康发展。
联动监管“不积极”,
重复审查“不缺席”
“先照后证”涉及工商核发营业执照、其他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多个审批环节,需要审批部门跟进改革、同步联动。但从实际情况看,尽管工商部门对相关审批部门抄告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但有相当一部分审批部门并未联动实施改革。
省工商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在某城市涉及“先照后证”改革的1036个市县级政府部门中,对市场主体实施跟进审批监管的部门只有82个,仅占7.9%。不少基层政府尚未就“先照后证”改革展开实质性部署,部分审批部门对改革政策亦未认真研究,停滞于旧的监管思维,依赖工商部门对“照”监管来实现对“证”的监管。
与此同时,尽管我省开展了并联审批改革,但参与部门仅限于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少数部门,多数审批部门并未纳入,重复审批大量存在。新华传媒粤海国际大酒店总经理刘振宇反映,他们一共要办11项行政许可,“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整个注册进程就会全部卡住”。不少酒店经营者反映,酒店业涉及住宿、餐饮多个领域,“先照后证”改革将卫生、餐饮等许可改为后置,但办理卫生证还是要凭环保、消防许可,环保、消防仍然是前置许可,不仅存在“后置套前置”现象,而且不少事项重复审查,困扰企业。
有照无证“没人查”,
改革力度“反差大”
“先照后证”改革前,无证无照经营由工商部门“兜底查处”;改革后,有照无证经营在不少地方却出现了“没人查”的现象。
据杨卫东介绍,改革后,针对无证无照经营查处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在《关于印发江苏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中明确:“各许可审批部门负责对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而未取得、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无需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应当办理营业执照而未办理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一政策并未落实到位。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有照无证”经营者大多没有及时受到查处,形成监管空当。据省工商局对全省市场主体抽样调查显示,在314个“有照无证”违规运行的市场主体中,仅有9户反映受到查处,占违规总数的2.8%。
此外,改革推进的力度,不同地区反差较大。比如,依托并联审批平台推进“三证合一”改革,是我省商事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但从工作的进展看,全省各地极不均衡,苏中、苏北进展较快,其中宿迁的改革措施力度大、范围广、程度深,率先搭建起纵贯市、县、乡镇的“三证合一”登记审批体系,被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编办等部门联合调研组评价为全国“三证合一”改革的生动实践范本,但苏南地区的改革却较为滞后,有的市县至今还没有实质性启动。
本报记者 杭春燕
本报实习生 陈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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