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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矢志刷出法律存在感?

  • 发布时间:2015-04-10 00:39:00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原标题:微商,矢志刷出法律存在感?

  来源:中国网2015-04-09

  江湖多舛,微商要走的路还很长。规则与秩序迟早会因纷呈乱象而开始构建,在这个时候,小本经营的微商,还是恪守底线为好,起码不要挑衅法律的存在感。

  作者:邓海建

  借助微信而兴起的社交微商近年来十分火爆,然而有业内人士曝出,朋友圈里微商晒出的高额成交量、火热交易记录截图刷屏,很多是通过软件制作出来的虚假现象,目的是引诱朋友圈中的人购买,甚至有诈骗嫌疑。(4月8日《广州日报》)

  这是一个打开空间和朋友圈就恍惚在逛淘宝的时代,微商多得好像玩微信的每天看不到几片面膜和神皂就快要失眠了。就像网友说的:天冷提醒你加衣,佳节祝福不会少,甚至在腊八节来的时候要你记得喝腊八粥的,除了父母,也就只有微信这帮做微商的了。蚕丝面膜、河豚面膜、火山泥面膜……她们不仅能让容貌起死回生,还肩负着防御小三、创造NB未来的使命。有时候,你搞不清做微商与做安利有什么差别,唯一能分辨的,是微商的“鸡汤”里只有一味调料,叫做“牛气冲天”。

  不做微商,自然无可置喙于其间的乐趣。不过,刷屏也好,自嗨也罢,商业生态也不能悖逆基本的公序良俗。一是弄虚作假。“从交易对话到转账记录,从效果展示到检验报告……”所有能帮微商揽客的内容都能定制,“微信对话生成器”、“支付宝转账截图生成器”和“网银转账截图软件”的应用软件,成了不少微商刷记录的“神器”,大多分为在线版和本地版,另有贴心的“使用指南”。如果微商卖货果真靠神器辅佐,消法与广告法恐怕迟早不会闲着。二是无牌照直销。《直销管理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在2006年7月前,并没有品牌取得直销牌照。如果一款产品,既没有直销的牌子,又在层级代理上偏好虚拟化、金字塔化的奖励体系,那么,这种蛊惑“霸道总代式”暴富梦的营销方式,离传销近得恐怕不足一步之遥。三是透支社交情感。1000多万微商的背后,是社交媒体被过度商业化的现实。去年底,一则段子被疯传:“常年在我朋友圈开店卖衣服、卖面膜、卖洗发水、卖手表、卖鞋子、卖包包、卖甜品还有卖水果的店主们,已经年末了,租金麻烦你们按时交一下,年关难过。”有人说,微商“杀熟”的营销模式,令网络时代人际情感随时面临被“折现”的危险。

  在这个“互联网+”时代,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自然也无须将微商妖魔化。但不得不说的是,近年来,野蛮生长的微商,几乎快要玩坏了社交零售模式。更广泛意义上的微商,当然不仅是在微信上开个小店,而是借助web3.0的渠道载体,将传统交易与互联网相结合,移动性地实现销售渠道新突破的小型个体商业行为。微商再是百变,说到底还是“商”。既然是商业范式,总有自己的价值底线。指望无本万利,等着天降馅饼,甚至幻想靠“拉人头、占山头”来积累财富——这不是“商”,这是“骗”。

  微商肯定要往前走,这是大势所趋。事实上,仅去年10月就有三家公司上线微店或完成融资,加入京东系的拍拍网重整旗鼓,上线拍拍微店,至今已有数十万家商家进驻;口袋购物获得包括腾讯在内的投资者3.5亿美元投资;与此同时,电商第三方服务商商派也投入3000万美金成立有量,涉足微商……“去中心化”的微商,与传统商业中心式布局,互补相融。不过,社交与电商生拉硬拽的“联姻”,很可能令微商还没有说话之前,就让人在情绪上心生厌烦。如果无节操的造势和无下线的营销又接踵而至,给个理由,我们为什么要选择为碎碎念的微商掏钱埋单?

  江湖多舛,微商要走的路还很长。规则与秩序迟早会因纷呈乱象而开始构建,在这个时候,小本经营的微商,还是恪守底线为好,起码不要挑衅法律的存在感。

  http://opinion.china.com.cn/opinion_46_126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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