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环境地质调查子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5-04-09 11:30:40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统一部署与安排,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综〔2014〕96号)、《中国地质调查局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办法》(中地调函〔2013〕32号)及2015年地质调查项目计划,对“陕西1:5万户县幅(I49E012003)、长安幅(I49E012004)环境地质调查”子项目的2个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优选子项目标段承担单位。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子项目为“陕西1:5万户县幅(I49E012003)、长安幅(I49E012004)环境地质调查”,共2个标段进行招标,标段名称及工作周期见表1,子项目标段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地质测量、水文地质钻探、工程地质钻探。
表12015年公开招标子项目标段一览表
序号
标段名称
工作起止年限
项目类型
起始
终止
1
陕西1:5万户县幅(I49E012003)环境地质调查
2015
2015
环境地质调查
2
陕西1:5万长安幅(I49E012004)环境地质调查
2015
2015
环境地质调查
二、招标工作简要说明
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子项目标段承担单位。根据子项目标段工作需要,对参与投标单位的综合实力进行优选。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能力:包括单位资质、子项目标段负责人及其团队人员业务素质与水平、装备水平、管理水平、社会诚信等。
(二)技术水平:包括竞标单位同类项目以往业绩、本子项目标段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的先进性。
(三)合理报价:投标人应参考中国地质调查局制定的相关预算标准编制子项目标段经费预算。具体工作任务、预期成果、工作要求以及子项目标段预算控制数等详见子项目标段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应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甲级资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有承担过环境地质调查工作的经历、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三)本次招标子项目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中标后主要工作(样品分析除外)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一)招标公告的发布
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土资源部网站(http://www.mlr.gov.cn)、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http://www.cgs.gov.cn)、西安地质调查中心网站(http://www.xian.cgs.gov.cn)发布。
(二)招标文件的发放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或复函(传真)招标人,由招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领取地点: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招标办公室(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438号421室)。
领取日期及时间:2015年4月13日至4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领取人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1.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件复印件;
3.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投标单位复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须说明拟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
5.需要由招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的,可将上述文件传真或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给招标人,收到后即发送招标文件。
未按上述规定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权参加本子项目标段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书的接收
投标书接收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
投标书递交地点:由投标人于2015年5月6日12:00前自行递交至西安地质调查中心招标办。
招标人对收到的投标书予以登记。不接收在规定期限后送达的投标书。
七、开标
子项目标段开标日期为2015年5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交各类资质和证书的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438号
邮 编:710054
联系人: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招标办公室
电 话:029-87821925(电话及传真)
毕俊擘:13468607018
Email:854419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