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科研经费管理沐浴阳光
- 发布时间:2015-04-09 07:33:16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年来,关于科研经费滥用的事件一次次触动着人们的神经——一边是科研人员为合理使用经费身心俱疲,一边又有科研人员滥用经费肆无忌惮,这种不平衡催发了改革的逐步推进。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公布,再次将科研经费管理的问题推向舆论关注的焦点。
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的公布已有数月,各地也开始逐步推进这项改革。这次对现行科技计划体系进行的“大手术”将面临怎样的艰巨挑战,如何才能取得预期效果,真正让科研经费管理迎来春天、沐浴阳光呢?《经济日报》记者就此专访多位专家学者。
去除行政化的“雾霾”
公开透明是挤干项目水分的关键
中国科协一项调查显示,我国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仅占40%左右。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张换兆博士说:“造成科研经费分配和使用效率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有些项目的申报人员同时也是评审人员,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把持着科研经费的分配。再加上行政部门不是特别懂技术,都是听专家在讲,这就导致一些经费并没有被用到真正应该用的地方。”
科研经费的分配往往跟科研评价紧密关联。某大型央企科研机构的资深工程师告诉记者:“当前科研人员的评价体系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比如让官员评价科研人员,部长评教授,局长评副教授,校长评研究生。最后必然人人追求做官,而非做科研。”
根除行政化“雾霾”不能坐等“风”来,而要从源头主动革新。张换兆说,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把行政部门分配经费的权利收起来,让其更多关注科技创新的大方向和预算,不再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而是交由专业机构来做。“这种专业机构应该具备3个基本特点,一是相对独立,有管理相关项目的充足权限;二是治理结构更加专业,采取理事会制度;三是运作公开,理事会成员不应该参与项目的申报。专业机构每年都应该向社会公示收入、职能定位、治理机构、人员管理等信息。”
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研究员朱祯对记者说:“类似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这类基金会式的科研计划管理模式值得在改革中推行。”他说,这种基金会式的管理模式在国外很普遍,比较有名的就是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等。这种模式政府干预少,机制比较公开透明,有章可循。同时,管理课题的人员专业素质比较高,能够避免因为是外行而被申报人“牵着鼻子走”,缺乏课题设置主导性的问题。
去除行政化“雾霾”是为了让科研项目真正沐浴阳光。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授李小鹏看来,公开透明是挤干科研项目水分的关键。项目的预算、申请人信息、结题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最终成果等都应向社会公开,这对科研人员来说既是监督也是激励。
“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对项目经费和平台经费的分配并不均衡,有时平台经费要比项目经费还要多,导致一些资源被闲置浪费,部分科研人员又缺乏项目支持的问题。同时,由于公开力度不够,容易造成领导干部与普通科研人员在申请项目上的不对等。对于这些问题,只有通过公开透明的机制才能得以解决。”李小鹏说。
防范改革中的“霜冻”
必须将纲领性的文件进一步细化
尽管李小鹏一再强调“公开透明”的重要性,但他也坦言这些说起来容易,执行起来却有很多障碍。“就拿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来说,很多人感觉公开并不难,但由于一些单位意识不到位、管理跟不上、软件不完善等问题,导致这一信息的公开很有限。”
《方案》提出,建立由科技部牵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朱祯认为,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是此次改革的关键。“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要做好产业和行业政策、规划、标准与科研工作的衔接,就必须有十分明确、高效的决策机制。如果这点做不好,有可能效率还要低于单一的管理部门。”朱祯直言不讳。
在改革中,中央各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将被整合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5类。朱祯认为,这就对顶层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通过科学严密的顶层设计协调好每一类科技计划内部项目之间以及各类别科技计划之间的关系,避免再出现在一些领域重复设计,另一些领域又明显空缺等问题。
朱祯说,改革提出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这种专业机构的设立如果完全按照专业条块来划分,是不现实的,也会出现新的碎片化问题。专业机构应该跟五大类科技计划相对应和匹配,有比较明确的定位,将管理面上研究、探索性项目的,和管理产业化项目的区分开来,进而形成清晰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管理模式。
在区分不同属性项目管理上,朱祯认为,科学和技术是分开的两件事情,由科学家和工程师分别负责。科学家就是科学家,工程师就是工程师。但在我国,科学和技术往往被弄成一件事,我们有工程科学家,还有科学家工程师,最终往往产生很多误解,当然也耗散了时间、精力和财力,其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
朱祯表示,科研经费及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是一种大胆创新。要让改革充分发挥作用,达到预期目标,就必须将纲领性的文件进一步细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一定要统筹多方面因素,比如管理人员的遴选、相应的法制、规范化的操作细则等。一旦确立了某种管理模式,应该在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不断去探索完善。改革要有直面问题、力除痼疾的魄力,也要有认准方向、坚持探索的恒心。”朱祯说。
播撒润人心的“春雨”
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新信用
人的创造力是推动科技创新的核心,但在当前的科技计划管理中,仍存在种种因素限制了人的作用的发挥。对此,李小鹏深有感触:“就拿科研项目的评估来说,有的科研是基础性研究,有的则是偏向市场化、产业化的研究,对于这些不同侧重的科研活动有时却是用同一标准来衡量。再如,在美国,科研人员只要详细描述了自己的科研项目是如何合理失败的,也能予以结题,在国内则很难。这些都说明我们的科研评估机制还是有些单一,不够灵活。”
“科技计划的严格管理十分必要,但严格并不等于死板。”朱祯说,有些项目由多部门、多单位、多学科科研人员共同完成,但不论项目大小,通常都限定一样的申报人数。很多实际参与课题的人员由于这种限定没有列入名单,领取科研经费还得去上边的主持单位来回跑,劳心劳力。“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有些项目是一般的基础研究或者产业化前期的项目,但在申请时却要求一定要有企业配套。这就导致科研人员无奈之下硬拉企业虚假配套。这些都是科研人员普遍希望能够在改革中破除的问题。”朱祯直言。
据了解,在绝大多数发达国家,科研人员有很大的科研经费自主使用权。他们可以用这些经费聘请其他专家一起做研究,并且还能为一起合作的普通科研人员支付报酬。“在我国,劳务经费提取是5%,而国外基本是30%。”李小鹏给出对比。也正是这种原因,让很多科研人员束手束脚。
“衡量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是否合理应该有三大标准,一是有利于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迅速提升;二是促进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三是有利于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只要能够做到这几点,就不必去限定具体的模式。”朱祯说。
要让“春雨”润人心,就要做到“信用”全覆盖。李小鹏建议:“我们应该建立涵盖项目申请、立项、评审、验收等全过程的信用体系。这一体系不仅要监督科研人员的诚信,也要考核科研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应该完善失信惩戒体系,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新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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