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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医闹”期待司法介入

  • 发布时间:2015-04-09 01:31:00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一周视点

  清明前夕,四川省人民医院普外科主任医师周晓辉自杀身亡的消息在网络瞬间“刷屏”。一方面,被指“医闹”的患者儿女称,虽然跟一些医护人员有过争执,但从未与周晓辉起冲突,“我们不是医闹”;另一方面,四川省人民医院官微发布情况说明,表示患者家属此前确跟周晓辉所在的科室人员有过争执,但不存在“医闹”。“我们要对医护人员负责,也要对患者负责,硬说是‘医闹’会让医患关系雪上加霜”。

  尽管还原事件真相还有“最后一公里”,但根据已有的信息看,医生精神崩溃而选择轻生的导火索在于难以平息的“医闹”,结果则是医患双方“两败俱伤”。

  近年来,医患矛盾愈演愈烈。有公开数据称,2011年以来,医疗纠纷发生率每年上升20%,有的地方高达40%,全国平均每家医疗机构每年发生的医疗纠纷数量在40起左右。与之同时,医护人员的维权表达诉求也越来越强,正如周晓辉自杀事件中,诸多医护人员就发出了“我们也是弱势群体”的声音。有多位医学界人士在评论周晓辉事件时提到,此事让医护群体感到职业的凄凉。

  面对医生的自杀,有几个问题如鲠在喉:首先,这起医患纠纷到底错在何方?当患者以生命相托时,周晓辉主任医师有没有做到以病人为本救治,必须履行的义务有没有履行到位?其次,面对死者家属的频繁“讨说法”,医院有没有依法捍卫医务人员的对等权益?相关执法部门有没有尽责去保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和医生的权益?事情发展至此,无法掩盖的是依法治“医闹”的苍白与无力。

  现实中,因为医疗纠纷出现医闹的事层出不穷。通常情况下,面对医闹,当地政府往往从“维稳”的角度出发,出面协调。最后的结果想必大家都知道,患者一方弱则难以维权,而碰到过于强势的患者,医院方面只能选择“花钱买平安”。在权威裁判机制缺失的情况下,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权威补位也算是一种弥补,但本来必不可少的专业技术裁判依然缺位,无疑令人遗憾。而“花钱买平安”,往小里说,是和稀泥;往大里说,是拿法律开玩笑。它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医闹行为。

  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的不完善,既让患者家属心里没有底,也让医院因“闹”备受伤害,双方都可以说是受害者。这其中的关键一环,就在于没有权威而具公信力的裁定,使患者衡量不出自己利益的底线到底在哪里。当医患双方各执一词的时候,所有的争吵,都应该让事实来证实和证伪,让专业科学来论断和裁决。权威的、高效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及早建立起来,并切实发挥作用,这才是对医疗纠纷治本的最终方法。

  要解决这一点,就不是医院方加强管理、健全机制所能解决的,而是需要有超出医患双方的第三方机制对之调节、管理,就国际惯例而言,这种第三方机制主要是司法机制。

  笔者认为,如果有司法机制的适当介入,很多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但很遗憾,在现实的医患矛盾中,司法机制往往是缺位的。

  司法机制的介入首先应在防止为闹而闹、屡闹不止上发挥作用。实际上,很多医闹并非一天两天,而是持续日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就医秩序。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司法果断介入,以司法的强力手段在医闹者与医疗工作者之间架起一道隔离墙,起码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保证医疗环境的安全与有序。

  更重要的,应畅通司法机制框架下的患者及家属诉求表达渠道,搭建司法部门主持下的患者与院方商议平台,以合法的渠道取代非法的以闹维权,以稳定的平台承载患者与医院双方的商讨与妥协。在这种合法诉求渠道与商议平台下,患者方与院方乃是身份平等的法律主体,以对等的姿态,以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主张自身的权益。若协商不成,则需要司法部门依据事实及法律作出公平的决断。在这一过程中,最忌讳的是司法机关对于一方的偏袒或对另一方的纵容。

  所以,解决医患矛盾、根治医闹问题,既得在医患二者之间发力,也必须期待独立的第三方司法机制发挥其功能、履行其职责。否则,即使医院强化管理、放低身段,暂时的息事宁人终究换不来和谐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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