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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系统 “升级版”本月全面上线

  • 发布时间:2015-04-01 09:29:21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肖雨 宏勇)今天起,“升级版”增值税发票系统将在我市全面上线推行。今后,纳税人只需使用这一套税控系统,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且抄报税全程可在网上便捷操作。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推行对象为我市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包括所有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市国税局货劳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国税总局部署,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已开始对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新办的小规模纳税人推行新系统。截至3月底,全市纳入升级版管理的纳税人有3000余户。按照计划,在接下来的8个月内,全市10余万户纳税人(含新户和近5万存量户)将逐步分批完成增值税发票系统的更新换代。

  “增值税发票包括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还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四类。一直以来,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使用多个系统是困扰纳税人的一大难题。”国税人员介绍说。“例如,提供运输和物流辅助服务的企业,原先必须从两个发票税控系统,为客户分别打印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十分不便。”

  值得一提的是,新系统还进一步简化了红字专用发票开具的程序。企业只需通过升级版提交数据,系统自动进行数据逻辑校验,通过校验后生成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编号,纳税人即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不再需要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的程序。

  对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也不再需要销售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不再需要提供由购买方或销售方填写的各类书面证明材料。新系统全面推行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和《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也将逐步退出增值税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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