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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预算法“落地生根”

  • 发布时间:2015-03-31 10:14:49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上海市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我们着力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推动预算统筹安排、突出预算审查重点,取得较好效果。”上海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着力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上海市从2014年起,实现了“四本预算”全部报送市人大审议。“在此基础上,按照新预算法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上海市在2015年对预算编制的范围和内容作了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上述负责人说。

  一是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从2015年起,上海市将涉及本市的7项政府性基金,即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教育资金、水利建设基金、船舶港务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同时,从2015年起,上海市将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二是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范围,进一步将由市国资委出资监管的5家直属单位、由市国资委委托市委宣传部监管的5家国有文化企业,新增纳入市本级国资收益收缴范围;提高预算并将市属国有企业国资收益收缴比例整体提高5个百分点。三是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方面,从2015年起,上海市将小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2项地方性保险也一并上报市人代会审议。

  加大预算信息公开,着力推进预算公开透明。2015年,上海市将财政信息公开作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推进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一是细化政府预算公开内容。政府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社会保险基金按各险种具体细化公开;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按项目、按区县公开。二是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所有涉及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都要公开预决算,并按功能分类全部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试行推进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到“类”级科目。三是深化“三公”经费公开。市各预算部门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时,也一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并进一步公开“三公”经费决算中的出国团组等明细情况。

  完善预算编制,着力推动预算统筹安排。上海市在2015年预算编制时,坚持和体现市委提出的“三个优先导向”要求,即坚持质量、效益和结构优先导向,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导向,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优先导向,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安排,聚焦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上述负责人介绍,这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包括:一是加大对科技创新、转方式、调结构的聚焦力度。二是加大对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保障力度。三是加大对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投入力度。四是加大对加强民生保障的改善力度。五是加大对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

  完善预算报告内容,着力突出预算审查重点。新预算法将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为此,上海市2015年预算报告在体例框架结构上,与中央财政的预算报告相衔接,作了较大的调整和完善。”上述负责人表示,一是在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方面,简要汇报“2014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重点突出落实市人大决议、审查意见和人大代表书面意见等方面的情况。二是在2015年预算草案方面,简要汇报“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的安排情况,重点突出财税改革重点和财税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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