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投资机构非法集资案频发 中后期监管考验登记制度改革
- 发布时间:2015-03-24 15:02:52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重庆3月24日电(记者张翅)近几个月来,全国多地发生数十起“投资咨询”“投资顾问”“投资管理”等貌似服务性企业非法集资后“失联”,涉案金额巨大。有关部门介绍说,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不法分子借鼓励创业政策成立各类咨询公司,违规从事资金业务以及非法集资等,不少不明真相的投资者损失严重。就此专家认为,企业注册可零门槛,但起名应规范,尤其对“投资、贷款、金融”等特定词汇应慎用,同时要加强中后期监管。
多地出现投资“咨询”企业失联,涉案金额巨大
2015年1月,辽宁省工商局公布了29家因失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其中24家为从事金融服务中介的投资公司,已查处12家公司,涉案金额逾亿元。
从工商登记情况看,涉及的公司都在2014年成立,成立最晚的辽宁恒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成立,这些投资公司寿命最长不足一年,最短甚至没有开业。
这一现象在地级市较为普遍。2014年下半年,湖北荆门市工商局通报,该市含有“投资”字样的咨询公司有近80家,21家已停业,15家无法取得联系。
2014年11月,重庆破获一个非法集资团伙,3个月在重庆十个区县注册了69家投资咨询公司,吸收民间资金超亿元,调查显示,该团伙未接受过任何金融知识教育。目前,重庆市工商部门已明确,暂停办理企业名称冠以或经营范围中含有“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咨询、融资咨询、金融咨询、金融服务咨询、理财咨询、贷款咨询、资产管理咨询”等字样企业名称。
注册有无本和千万元之差,名称模糊投资者难辨真假
“起的咨询名,做的投资事。”某大型投资咨询公司员工李响总结了部分金融类知识性服务企业逃避监管之道,“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资金业务在资质、资本、监管方面都有极高的门槛。但咨询行业却不然,名义上它只能为客户提供理财投资建议,不接触客户资金,门槛与非金融企业无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原规定的3万元注册资本金取消,这类企业现在就是零准入门槛,属于无金融牌照,无明确主管部门,无第三方审计的‘三无’企业。”
这类企业注册时往往会选择“投资”“金融”“资产管理”“贷款”等专业金融词汇作为公司名称的一部分,而这正是一些不法咨询公司利用名称相似,刻意混淆,误导消费者集资的关键。
李光是重庆一位公务员,2014年5月,重庆欧冠投资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某以项目“龙凤呈祥”酒吧投资为由,向包括他在内的多人筹集资金超千万元,目前全家已失联,筹措资金也随之脱离了投资人掌控。
李光说,他相信袁某就是因为这家公司名称上的“投资管理”字样。“袁某向我出示了营业执照、合同、法人章等多项‘物证’,称欧冠和那些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公司是一类的,都是投资服务公司,只是规模有大有小。我们是工薪家庭,30万元不是小数目啊。”
事实上,登记制度改革取消资本金限制后,对注册投资“咨询”“顾问”“管理”这类企业没有限制,但对以“投资有限公司”“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等名称注册,仍需1000万元到3000万元不等的实缴资本金。
提高特定词汇使用门槛,监管部门更应加强中后期监管
“无牌”“无审”“无主管”的咨询类服务企业,却可以起一个和高门槛、严审计、重监管的金融类经营性投资企业相似度极高的名称。专家认为,一两个字之差极容易产生误解,这种“山寨”行为很能迷惑不明就里的群众,造成他们的财产严重损失,同时也对咨询、投资两大行业信誉产生严重伤害。
专家建议,应规范这类企业命名中的特定词汇使用,明确地方金融部门监管责任,尤其在登记制度改革后,更应加强中后期监管。
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晴认为,按照我国企业命名一般规则,企业名称应表明企业主要经济活动及所属国民经济行业。金融业的本质是风险管理行业,从监管、从业、市场等多方面都有极其严苛的准入要求和行业法律法规。因此,含有“投资、金融、贷款、理财”等特定内涵的金融词汇,在作为企业名称时应进一步规范,提高使用门槛。
陈晴建议,明确地方金融部门对这类机构的监管职责,完善这类企业的行业规范。在消费者教育上,可借鉴保险、券商等规范的金融机构的消费者保护体系,在合同明显位置要求消费者手抄“该机构仅为咨询服务机构,不具备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资质”等风险提示;在监管上,尽快完善全国企业、个人“失信名单”的建立健全和开放;加大对普通民众的投资理念风险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