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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港实行“启运港退税”

  • 发布时间:2015-03-16 07:34:12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13日,苏州佳世达电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液晶显示器,在太仓海关完成通关手续后,由恒隆8号货轮从太仓港启运至上海洋山港再出口荷兰。随后,佳世达电通很快办理了出口退税手续,这标志着启运港退税政策在太仓港落地运行。

  所谓启运港退税,即从启运港发往洋山港中转至境外的出口货物,一经确认离开启运港口,即被视同出口并可办理退税。去年9月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局将太仓港列为全国8个启运港退税试点港口之一。这使从太仓港出口的企业获得退税证明联的时间由一个月缩短至两三天,手续不必等到货物从洋山港实际离境,只需确认离开太仓港即可办理。

  苏州市口岸办主任陆伟跃表示,作为外贸大市,苏州出口企业退税额较大。太仓港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后,将为出口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通关和退税通道,降低企业资金压力和物流成本。以苏州某大型出口企业为例,该公司年退税额达1.8亿元,平均每月退税1500万元。新政实施后,提前退税的1500万元可纳入公司流动资金使用范围,仅财务成本每年可节约100多万元。

  据介绍,太仓港与上海港去年进行战略合作,两港合资成立集装箱码头公司,并开通了每8小时1班的太仓港-洋山港中转航线。目前有11家企业核准从事两港之间的运输,有38条驳船符合退税政策。新政利好有助于发挥太仓港江海联运的成本优势,建设江海中转枢纽基地,为苏南外贸转型升级提供更大支撑。

  (潘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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