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连亏应加“*”警示暂停收费
- 发布时间:2015-03-14 10:35:26 来源:金陵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金证券记者 管伟
股东、基民、市场的信任是基金公司立足的根本。但目前的现状却是,不管基金是否盈利,持有人都得向基金公司交纳不菲的管理费;即使管理的基金产品亏损严重,基金经理依然拿着高薪。此举无疑是竭泽而渔、本末倒置。《金证券》维权专家团建议,连续两年亏损的基金,应暂停向持有人收取管理费。只有制度给予保障,才能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截至2015年3月12日,2721只股票型基金中,仍有117只基金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其中,亏损30%以上的基金数量达到了18只,亏损连续两年以上。
不堪业绩的背后,除了基金持有人损失真金白银,投资者的信心也在日益缩水。尽管基民损失惨重,但标榜“专业理财”的基金公司管理费、托管费近年不减反增。数据显示,自2007年以来,基金公司的管理费逐年递增。
对此,《金证券》维权专家团成员、江苏创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涂勇表示,如果基金连续两年亏损,建议暂停向基金持有人收取管理费,待到业绩盈利后,再向基金持有人收费。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远忠建议,为了方便投资人识别基金业绩与基金公司风险控制的能力,建立更加健全的商业基金警示制度,建议参照股票ST制度,对连续两年亏损的基金以前缀加“*”方式进行警示,以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宋一欣则建议,基金公司应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管理能力评级制度,根据基金管理人管理下的基金业绩、基金管理人的规模、从业人员数量和质量等相关指标,对基金管理人进行评级并定期公示,上述指标发生重大变化,则应对基金管理人的能力等级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示。
基金应加大风险揭示多担责
《金证券》维权专家团提出六点建议
为了更好地完善基金管理制度,方便投资者识别基金的业绩与基金公司风险控制的能力,《金证券》维权专家团向证监会提出了6点建议。
1、建立健全商业基金警示制度,参照股票ST制度,对连续两年亏损或者连续两年不分红的基金以前缀加“*”方式进行警示,以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
2、基金公司旗下数量达到一半(包括一半)以上的基金亏损,基金公司以前缀加“*”方式进行警示,以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并暂停基金公司新基金发行资格。
3、建立健全基金管理人管理能力评级制度,根据基金管理人管理下的商业基金业绩、基金管理人的规模、从业人员数量和质量等相关指标,对基金管理人进行评级并定期公示,上述指标发生重大变化,则应对基金管理人的能力等级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示。
4、建立健全证券投资执业侵权赔偿保险制度,由全体基金管理人根据能力评级按年交纳保险金,该保险金用于偿付因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聘用的投资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有关法律规范、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行为而使得投资人遭受的损失。根据风险发生状况、基金管理人等级等指标,每年调整保险金。
5、建立健全基金管理执业责任追究制度,以与基金管理人相关的法律规范、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为出发点和归宿,本着规范执业行为、维护投资人权益的原则,组织专业人员对现有的关于基金管理人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规范进行梳理,必要时启动立法程序加以补充,以民事赔偿(主要形式是执业侵权赔偿保险)、行政责任(主要针对基金管理人的违规行为)乃至刑事责任(严重侵害投资人权利的违法、违规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责任追究体系,切实实现法律保护投资人,规范执业行为,打击违法犯罪的目的。
6、基金公司定期召开基金持有人会议,对基金公司的运营管理费用等信息透明化。管伟
恰当激励激发基金潜力
2014年,对公募基金圈来说最火热的两个词,莫过于“老鼠仓”和“私奔”。
由于体制机制所限,部分基金公司的基金管理人铤而走险,成了过街老鼠。在相当一部分基金经理因老鼠仓而丧名失利的同时,许多基金经理私奔而去。据了解,2014年全年公募基金经理离职人数达到213人,创下了历史新高。而离职后私奔的基金经理数量达到96位,更是前所未有。公募人才流失已经成为行业危机。
《金证券》维权专家团成员建议,为了公募行业的长远发展,应该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捆绑,荣辱共担,而不是像目前这样,不管基金持有人亏损几何,基金公司都拿着丰厚的管理费,基金管理人依然高薪。
专家团成员、济安金信基金研究中心副总经理王群航认为,其实把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相捆绑,不但有利于基金业绩的提升,有利于基金公司管理费的提高,更有利于留住人才、凝聚人才。
他指出,公募基金经理私奔,无疑是看中私募的灵活体制与收益。“公募为何不改变一下自己呢?”在目前可行的方案中,股权激励这种方式在公募基金中比较盛行,而从效果来看,也相当不错。王群航对《金证券》记者表示,公募基金要想留住人才,还是要从机制上着手改革。否则,公募基金的路将越走越窄,最终走向“死胡同”。管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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