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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感监测机动车超标排放

  • 发布时间:2015-03-14 08:34:56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张鸣岐见习记者 曲晴)连日来,市环保部门会同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按照新修订的《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全市9辆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定地点上路筛查车辆,严格执法,截至目前,已筛查机动车3万辆。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来到了静海县城南环路,看到这里正在进行机动车尾气排放遥感监测。在车辆自西向东行驶的公路中央,已经架起了两盏交通警示爆闪灯,遥感监测车就在路边对过往的车辆进行监测。每辆经过此处的机动车牌照以及遥感监测结果,都会清晰地在遥感监测车顶部电子屏上显示出来。“合格”放行,“超标”则会被检测点后方交警拦车。如果车主对遥测数据持怀疑态度,那么检测人员当场进行复检。复检“合格”的放行,复检“超标”的机动车则由环保部门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15日内完成整改,相关信息在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公告。市环保局排污监控中心负责同志介绍说:“截至昨天,全市已筛查机动车3万辆,进入处罚程序的近30辆。按照规定,这30辆车15日内未完成整改的超标排放车辆严禁上路行驶,同时纳入到单位或个人征信系统。对30日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将依条例进行强制处罚,并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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