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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遇到维权问题,及时投诉它

  • 发布时间:2015-03-14 01:31:54  来源:郑州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昨日上午,全市32家汽车经销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被邀请到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专业分局针对当前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汽车经销行业易违法的行为进行了通报。

  据悉,市消费者协会专业分会和专业分局12315投诉中心去年以来共受理汽车类投诉、举报1947起,内容主要涉及合格证纠纷、订金纠纷、强制消费者制定购买商业保险,三包承诺不兑现,变相涨价乱收费等。专业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那些处理消费者投诉不积极、不主动的企业,以及因同一问题屡次被投诉的企业,不但要向汽车流通行业协会通报,更要对其行政约谈,情节严重的还将通过媒体对外曝光。

  据介绍,汽车消费投诉集中的问题存在5个方面:

  一是销售汽车不及时给付合格证。根据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经销商销售汽车时应当给付合格证,而有的经销商拖后十几天,甚至数月不给,导致消费者无法登记上牌和正常使用。

  二是以种种理由推托不予退订(定)金。经销商收取订(定)金时承诺不提车可以退,然而消费者不提车需要退时,承办人员、经销商就以种种理由推托不予退款。

  三是销售汽车强迫消费者购买商业保险。这个问题反映得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消费者选好车型,办理手续时经办人就提出必须在这里买保险。

  四是承诺“三包”不兑现。汽车“三包”是指包退、包换、包修,汽车销售后出现问题,有的经销商不是积极想办法解决,而是找各种理由搪塞推诿,不愿意承担责任,同时以司机操作不当或者油品质量有问题为由将责任推向消费者。

  五是变相加价乱收费。主要表现在紧俏车型及预付款购车上,加价提得快,不加价后退。有些经销商让消费者增加配置和装饰或购买汽车精品,形成事实上的乱加价、乱收费,还有的赠送消费者的导航仪、倒车雷达等用品不兑现。

  郑州晚报记者 李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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