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藩篱开新局
- 发布时间:2015-03-13 04:29:30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崔丽简承渊
“土地确权颁证了,经营权可以抵押了,这是以前没有过的。通过改革,老百姓有了更多权利,获得了更多收益。”谈起农村改革,江苏省沭阳县庙头镇聚贤村党委书记李生代表颇多感慨。
30多年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释放了长期被禁锢的生产力,农村经济获得极大发展。但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形成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呼唤更深入的体制突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保护农业资源、保障农民利益需要更为刚性的制度保障;小规模分散经营与发展现代农业不相适应,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更加紧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亟待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农村人口大规模流动,“三留守”成为全社会的“心头牵挂”,完善和创新乡村治理机制,让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跟上经济社会结构变化步伐成为当务之急……
总之,三农发展的很多难题,不靠改革破解不了;农村生产力发展,不靠改革适应不了。这,成为代表委员的共识。
找准突破口不能“一刀切”
“近些年来,农村改革备受关注,我认为改革的关键在于土地。”江苏省沛县胡寨镇草庙村党总支书记秦真岭代表说,首先要解决谁来种、怎样种、种什么的问题。“我们通过确权颁证让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通过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家庭农场,解决种地问题。”
“找准突破口是取得农村全面深化改革取得胜利的关键。”福建农业厅厅长陈绍军委员说,全面深化改革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最关键的是先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以确权登记为抓手,以土地流转为载体,以规模经营为方向,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农民权益保障才能实现。陈绍军强调,土地流转制度要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流转形式应多样化。
今年是改革的关键之年,农村改革包含的内容很多,对于江苏来说,重点有哪几项?江苏省农委主任吴沛良代表介绍,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第一项重要任务,第二是农村产权市场改革,第三是新型经营体系改革,还有就是农村金融制度的改革。
“现在制约湖北农村发展比较大的问题是农村金融问题,湖北农村是属于存贷比倒挂比较严重的地区,所以帮助农民增收创业,资金方面还是有一些困难。”湖北省农业厅副厅长王红玲代表说,“希望国家在顶层设计、制度安排上做出考虑。”
“在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移的关键期,农村深化改革不能‘一刀切’,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江西省农业厅厅长胡汉平委员建议,健全农业现代化服务体系至关重要,比如农村服务的金融体系既包括银行、保险、期货,也要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自己服务自己最现实。
“东北的农村跟南方的农村不一样,山区的农村又和沿海的农村不一样,对于农村改革,不同的农村有不同的情况。”华中农业大学校长邓秀新代表认为,关于农村改革,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目标。比如对于粮食主产区,重点可能是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对于一些南方农村,可能是城镇化问题,我国农村差异太大,应该因地制宜,制定最适合这个地方的改革发展路径。
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利益“农村改革最核心的是要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且要让农民当家做主,土地确权由他们自己来做;其次,农村改革应根据现实情况,实事求是地稳步推进。”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程萍委员认为:“确权工作是农业领域的一次重大变革,推进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对土地的经营权进行登记,根据农民意愿和需求进行一定程度的流转,从而让农民获得更多利益。”程萍强调,政府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中扮演的角色就是指导和引导。
“农民是农村改革的主体。”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种粮大户徐淙祥代表说,农村的许多改革都是农民群众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深化农村改革必须尊重农民意愿,怎么改、从哪改、何时改,要让农民群众有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
吴沛良认为,农村改革是激发农村动力和活力的重要内容,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农村集体资产分配权,让农民真正成为农村的主人,成为土地的主人,得到更多更好的效益,而且有长期的保障机制。
“必须把农村改革和其他各方面改革结合起来,最好能把城市的很多改革和农村的改革结合起来,让农民在改革中更多地受惠,更多地增加收入,特别是财产性收入。”宁夏自治区发改委主任张八五代表认为,农村生产单元比较小,资本密集化程度不够,需要把更优质的资源向农村扩散,让农民在改革中真正受益,这一点至关重要,不但是解决农村很多问题的需要,也是切实促进农村生产要素集聚的有效途径。
新疆农业大学副校长蒋平安委员认为,农村全面深化改革重点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坚持“调优、增特”,做强优势产业,培植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
“要加快推进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成果的运用。”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统计局副局长梁伟华说,不能让成果“沉睡”,必须高度重视成果运用的问题。他认为,打消农民对产权流转的顾虑,必须用法律的形式将农户的承包经营权长期固定下来;要还权于民,赋予农村产权完整权能,破除流转的法律阻碍。“建议设立流转经营保证金制度,确保兑现流转费用;优化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二次分配制度,不断提升农户流转收益。”
制度作保障市场添活力
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张晓山代表看来,农村改革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农村自身的制度创新,另一方面涉及国家整个宏观制度体系改革。“因为‘三农’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不是自己能够解决的。跳出‘三农’,解决‘三农’,跳不出‘三农’,看‘三农’,就是这样。”
关于农村自身改革,张晓山举例,比如说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这个怎么落实?涉及哪部分财产?怎样确权才能真正使农民对这部分财产实现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哪些人有资格能够享有这种财产权利?和土地制度、产权制度改革相关的农村金融体制、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等一系列都是农村自身的改革。另外就是与“三农”相关的宏观体制改革,张晓山认为,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中央和地方财税体制的改革,涉及到整个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的调整,这些对“三农”领域的很多问题影响很大,非常重要,必须要有顶层设计。
“过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主要是经营方式和生产方式改革,现在的农村改革更多要触及基本的产权制度,农村改革正在向纵深领域推进。”张八五认为,首先要把农村改革的领域、层次扩展深入,把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暴露出来,把关键环节和薄弱地方找出来,再对症下药,系统解决,在法律层面上进行一些大胆的探索和突破,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厉以宁委员认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进行农村金融制度改革,突破当下金融制度,寻找金融支农新途径。厉以宁建议:“一要放宽农村金融市场,鼓励成立‘有效监管、形式多样’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二要放宽农民贷款条件,改变农业贷款‘当年贷款当年清’的模式,准予农民将本年贷款在第二年再延长半年;三要进一步搞活农村金融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创新服务品种,积极探索推进农民资金互助社、土地银行、粮食银行的试点,帮助农民解决发展现代农业的资金问题。”
吴沛良认为,赋能以后要放活。放活主要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把这些权能都放在产权市场里面交易,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让市场决定价格,这样可以实现效益的最大化,效率的最优化。“资产、资源在市场上公开操作、公开交易,提高了交易透明度,有利于减少腐败,而且通过竞争使利益最大化。”
“作为中部地区第一家综合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进行了有益探索,对于推进农村改革有着示范意义和参考价值,但是当前急需破解法律限制、权属不清、抵押融资、规范运作四大难题。”王红玲说,除此之外,湖北正在农村三资管理、农民产权证资产化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按照中央农村改革要求稳步推进,国家要顶层设计,还要有法律法规方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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