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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均金代表:加快制定互联网金融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2015-03-12 08:34:38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互联网金融是近几年出现的新生事物,由于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这一新生事物在快速发展成为传统金融业重要补充的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和风险,以致于可能会成为影响我国金融体系安全和稳定的隐患。针对这一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金向正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递交议案建议,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制定互联网金融国家标准,以进一步加强监管,保证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

  王均金递交的这份题为《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建议》议案表示,近两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在监管部门的宽容和善意中得到迅速发展。目前已形成了以P2P贷款、第三方支付、小贷公司、众筹融资、互联网整合销售金融产品、互联网货币为主的六大发展方向。互联网金融是行业的创新和发展,也是对传统金融的重要补充,其零距离、低成本、参与的民主性和自由度等特点,决定了互联网金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但其风险和问题也开始陆续显露。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人带着不良目的恶意诈骗、骗了钱卷款跑路;二是有人由于技术、专业能力和资本的不足,造成经营困难卷款跑路。虽然,大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是审慎经营、恪尽职守信誉平台,确实为我国盘活金融存量、普惠大众作出了贡献。但“跑路现象”等问题足以让目前相对弱小的互联网金融机构难以持续抵抗风险,并给社会稳定带来诸多问题。而且,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野蛮生长”,可能会对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形成实质性冲击。该议案认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必须规范这一业态。

  为此,王均金在议案中建议:一要完善监管规则。不做资金池、不做虚假项目、不自融不担保,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资金监管。金融业监管的严格性与互联网金融疯长的自由性存在显性冲突,应尽快明确网络融资纳入社会融资总量、虚拟货币纳入金融监管范畴,余额宝等货币投资的银行存款纳入存款准备金管理,网络融资平台纳入央行反洗钱监管等,为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二要加快法律法规建设,制定互联网金融国家标准。目前,我国虽然陆续出台了一些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法规和文件,但互联网金融法规总体偏少而不健全。建议可从三个方面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全覆盖监管。其一,市场准入监管,即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设立进行审批。审批的要点是该金融机构存在的必要性和生存能力等,以提高互联网金融平台入门门槛,不是随便几万元就可以成立一家互联网金融公司,要从企业运营资金、系统安全和技术上严格把关。其二,市场运作过程的事中监管。即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的日常监督和流动性监管。但互联网金融往往创新层出不穷,相关法规处于滞后状态,目前有些方面处于监管空白。因此,应尽快以立法形式明确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性质、法律地位,对其准入资格、经营模式、风险防范、监督管理和处罚措施等进行规范,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寻。三要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在省会城市组建互联网金融协会。四要设置实质性风险控制措施,建立企业风险控制系统与线下审核双保险机制。五要加强与第三方资金支付合作,学习国外先进运营体系和管理办法。六要完善数据使用的管理,并进行相关立法,构建适应未来的互联网世界、满足互联网金融要求的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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