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新“房”态
- 发布时间:2015-03-12 02:29:56 来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水墨 李小白
在整个经济与社会生活进入所谓新常态的背景下,2015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亦将如期而至,年年“315”,今夕是何年?广厦千万间,何处能安身?遍地钢筋混凝土,哪方天地是我家?
当越来越多的居民倾尽一生积蓄而购买一套住房的时候,他们所关心的无非是要买得好和住得好,住得舒心与安心;当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千方百计提高楼盘质量、不断推出创新户型、不断创造低碳、绿色、环保、节能、节水住宅的时候,让购房者买得放心并感到物有所值,就应该是一个具有良知房企的自觉行动。
当一个市场中的违规销售、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造成的“猪跑跑”、“楼裂裂”、“梯停停”“物业”成为“误业”,绿地成为车场、消防通道成为地下室等现象在“严查风暴”中渐渐消失的时候,一个规范化、制度化和成熟的楼市才能到来;当限购成为过去、不动产登记变成现实、房产税开征渐行渐近的时候,更多的购房者更加理性地对待住房需求,那么观望的情绪与预期则更加难以消弥。
当商业地产中综合体之梦,在电子商务的冲击下“一铺养三代”已辉煌难再时,一个城市的商圈与商业布局则显得尤为重要;当在观望中进入“倒春寒”中的住宅销售下滑成为常态的时候,适时消化省城楼市中的“库存”也已经迫在眉睫。
这些包括更多的因素,其实也真正构成了当下省城楼市中纷繁复杂的新“房”态。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省城已经依法依规注销了59家不规则房企;去年下半年以来也有近百个楼盘被强制拆除甚至回填,这都在强烈传递着一个信号:房子不是谁想盖就能盖的,盖好房子的企业和称得上为“优质”的楼盘,取得“五证”之后才能上市。这种严查风暴所带来的不仅是一种对市场的规范,更重要的是在根本上要为购房者买房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是在为让更多的消费者买到放心房保驾护航。
而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下,在《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实施一周年的日子里,今年“3.15”“携手共治 畅销消费”的主题无疑会增强人们学法和依法维权的信心与决心;有关方面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57.14%的购房者认为新房最容易产生纠纷,14.29%购房者认为二手房最容易发生纠纷;28.57%的购房者认为装修最容易发生纠纷;市场上21%的购房者担心房屋质量; 由此可见,消费与维权仍然会是住房销售中的新常态。而在从去年持续至今的楼市“寒冬”尚未转暖,清冷的市场让开发商坐立难安的形势下,在销售不畅成为新“房态”的情况下,因施工进度延缓和资金链压力等诸多问题导致“延期交房”现象也逐渐增多,购房者依法向开发商进行维权,倒逼开发商的“诚信度”,促进问题解决则更值得关注。
有关专家指出,推动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完善,加强消费纠纷调处、消费意见反馈、消费诉求反应的快速应对机制,聚焦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的重点领域和垄断行为,积极运用维权手段,推动市场交易秩序健康、有序,保障消费者放心消费,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应该成为一种矢志不渝的追求。
那么遵循这样的思路,在住房结构多元化,住房产品多样化,住宅消费需求个性化的年代里,任何一个区域、商圈、板块可能是大多数购房者置业的第一步,一个区域的规划、一个商圈的兴起、一个板块的环境,都牵动着置业者的消费倾向,相比买下房产时的乐乐陶陶,购房后的房产纠纷问题则让人揪心难平,房地产市场需要政府的监管,更需要开发商承担应有的合同责任和社会责任。创造一个让购房者放心并有尊严的房产市场,需要政府、媒体及房产界的共同参与。给购房者一个安定的“家”,让“家”的那一片天空舒适、温馨而长远;让居住的环境中每一株小草、每一丝空气、每一块绿地都充满着无限生机与活力,也应该成为当下省城楼市的新“房”态;但愿这样的日子早些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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