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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消费者权益,一批商家被曝光

  • 发布时间:2015-03-11 06:33:31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昨天,省工商局、消协和市质监局分别曝光了一批商家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涉及家居、洗衣、手机、房产、食品等各个领域。

  家居

  专柜关门,商场承担赔偿责任

  去年4月10日,消费者严女士在南京家乐家商业广场内的南洋迪克品牌家具柜台,订购了一些建材和家具,价款合计26万余元。

  5月4日,南洋迪克品牌柜台经营者因与家乐家商场发生经营纠纷,被家乐家商场关闭。之后,两者都拒绝向严女士供货。严女士遂向省消协投诉,要求家乐家商场退款。

  省消协多次调解未果后,通过提供律师法律援助支持严女士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消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最终判决,家乐家商场赔偿严女士损失26万余元。

  计量水果店用“鬼秤”,被罚500元

  市质监局通报的“2014质量违法五大典型案例”中,有一个裴桂峰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案,手段十分隐蔽,市民日常买东西时可要小心了。

  去年7月17日,市质监局玄武分局执法人员检查裴桂峰经营的水果店时,对该店使用的电子秤进行标准砝码校验。结果发现,按不同的单价键,该电子秤显示不同的重量。

  经查,原来是裴桂峰对电子秤做了手脚。最终,质监部门没收涉案的电子秤,并罚款500元。

  网购

  “红米”手机抢购引发群体纠纷

  省工商局发布的网购“十大典型案例”中,有一个是发生在南京的“红米”手机抢购活动群体纠纷。

  据消费者投诉,他们在网上商城购买小米品牌的“红米”手机,遭遇不发货、取消订单等相关问题。

  市工商局要求该网上商城立即修复系统,协调厂家准备货源,对于所有已正常付款客户,一周内完成发货,最终31条投诉均得到了妥善解决。

  本报记者 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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