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出台商品流通基本法
- 发布时间:2015-03-10 20:51:31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与13亿中国人息息相关的“四个全面”是今年两会的重头戏,更成为内贸领域专家谈论的新话题。“虽然‘四个全面’提出时间不长,但我已将其纳入到起草的相关文件中。”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告诉记者:“我国已设立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四个全面’首先提及的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是长远规划落在实处的具体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容包括内贸流通,但不限于内贸流通。内贸流通工作应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发展目标,从满足消费需求、便利消费行为、确保消费安全、引导消费意愿入手,更好地服务于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
据此,赵萍提出两点建议:一要深化内贸流通体制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使内贸流通行业更好地服务于不断变化的消费需求;二是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加强内贸流通法制化建设,尽快出台商品流通基本法,行业管理要依法行政。
在北京商业经济学会秘书长赖阳看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四个全面”的重要内容,搞活流通、优化环境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助推器。但现阶段过多的审批程序已成企业创新的掣肘。以民生领域最为关注的社区商业和社区服务为例,国外社区商业和社区服务已实现跨行业、市场化运营,但现阶段这条路在中国却行不通,原因就在于多头管理、审批过多。
因此,“我们冀望通过‘四个全面’的提出,国家好政策可落实到位。此前我们提出的国内各行业全面推行负面清单制度以及政府通过黑名单进行监管的意见,或将受到重视。”赖阳说。“此次内贸领域改革的关键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主要以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以流通革命为引领,以法治化建设为保障,形成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夯实内贸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首席分析师郭召芬建言,“一是建立健全内贸法律法规体系,在推进内贸大法出台的同时,加快出台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试点城市可以在一些有难度的领域探索突破;二是加快推进内贸管理体制改革,要明确政府管理界限,处理好政府、行业组织、市场、企业的关系,减少‘缺位’、‘越位’现象,提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三是要打破地区封锁、清除市场壁垒,规范市场秩序,构建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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