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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要让加多宝“白干”?

  • 发布时间:2015-03-09 08:31:06  来源:中国民航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广药王老吉将与加多宝商标纠纷案的索赔额由10亿元变更为29.3亿元。原因是广药王老吉发布公告称,加多宝在纠纷期间的净利润合计约为29.3亿元。

  赚了多少就要赔多少?

  2月27日,“王老吉”商标所有者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发布的《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的进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已就该商标纠纷案件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将向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多宝”)索要的赔偿金额由10亿元变更为29.3亿元。

  此次变更诉讼请求的案件始于双方的商标纠纷。2014年5月,广药王老吉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的10亿元人民币损失。

  去年,该案件被受理之后,法院依法调取了加多宝的工商登记信息,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专项分析并出具报告,认定加多宝在上述期间净利润约为29.3亿元。

  诉讼展开拉锯战

  2014年12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红罐”装潢判归广药王老吉所有。

  事实上,从2010年开始,广药王老吉与加多宝从商标诉讼到包装专利诉讼,再到广告语纠纷展开了一场“凉茶之争”。

  自2013年6月至今,法院共对广药王老吉与加多宝的7起案件进行了宣判,广药王老吉均胜诉;加多宝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累计须支付赔偿金近1.7亿元。

  “红罐案”宣判之后,双方展开了一系列行动。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加多宝“红罐”侵权之后,加多宝当天即表示将上诉。但截至目前,尚未有任何上诉信息被公开。

  在这场“凉茶之争”中,消费者也是参与者。“红罐”到底归谁所有?其中涉及的核心法律争议问题,就是包装与商标是否可分。

  对此,专家认为,消费者的认知至关重要。“一般来讲,一个有影响力的商标与有影响力的包装应当分开”。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介绍,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加多宝在之前的各项宣传中,始终将“王老吉”与“红罐”绑定在一起,并让消费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副所长李祖明教授认为:“法律保护特有名称、特有装潢等商业标志是为了阻止其他人搭便车,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因此,特有装潢的价值归属也应回到市场上,消费者会想到谁,那么装潢就应该归属于谁。”

  凉茶恩怨录

  1997年,加多宝获得“王老吉”商标使用权之后,逐步将其推向全国市场。

  2002年,王老吉凉茶销售额为1亿元。

  2009年,王老吉凉茶销售额增至160亿元。

  2010年,加多宝集团与广药集团彻底分道扬镳,展开“去王老吉化”战略。

  2013年6月至今,法院共对广药王老吉与加多宝的7起案件进行宣判,加多宝无一获胜。(原载《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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