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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罐”之争加多宝一审败诉赔1.5亿表示将继续上诉

  • 发布时间:2014-12-21 09:12:00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原标题:“红罐”之争加多宝一审败诉赔1.5亿 表示将继续上诉

  央广网财经广州12月21日消息(记者郑澍 魏红欣)一场历时19个月,有“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之称的广药王老吉、加多宝“红罐之争”案近日公布一审结果。广东省高级法院公开宣判,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构成侵权,并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人民币,以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多元。对此,加多宝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

  “红罐”之争由来已久

  喝红罐还是喝绿包,对于消费者来讲,有的纠结,有的无所谓,而王老吉和加多宝之间,由“凉茶”引发的恩怨由来已久。从开始火遍全国的凉茶广告语“怕上火,喝王老吉”到后来广药集团收回加多宝公司对“王老吉”商标的使用许可,再到加多宝推出新的广告语:“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争论声一直没有停止过。

  现在,“红罐”包装的归属权,有了一审定论。本月19号下午4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红罐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认为加多宝方面的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他们的全部诉讼请求,要求加多宝自判决生效起7天内,停止并销毁相关红罐产品,赔礼道歉并消除相关影响,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同时,支持王老吉提出的索赔1.5亿元以及相关费用的申请。

  争的是背后商业价值

  对于判决结果,加多宝当庭表示不服,坚持认为“谁创造谁拥有”,并且说要上诉到最高院。加多宝集团法律顾问姚岚说:

  姚岚:都非常清楚的知道,这个产品从诞生之日起就是加多宝公司在生产,那么这个知名商品的所有人一直是加多宝公司,只不过是在这个过程中,曾经用过别人的商标,后来又改用了自己的商标,仅仅是商标的变化,并不因为商标的变化就改变这个商品的属性。

  红罐之争,争的不仅仅是红罐,而是背后的商业价值。王老吉方面律师史玉生坦言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就恰恰在此。

  史玉生:知识产权本身是能带来价值的,它的价值是让大家都能够认可的,谁拥有这个知识产权,就可能形成在市场推广和经营方面的优势,我想这是不言而喻的。

  加多宝不服判决“严正声明”

  在当天宣判后的一个小时,加多宝就向多家媒体发出关于此案的“严正声明”,称“没有加多宝就没有红罐凉茶”,广药在2012年6月起生产的红罐凉茶,跟加多宝使用了18年的正宗配方、生产工艺完全不同,与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存在着本质区别,“是明目张胆地欺骗消费者”。并且表示,一审判决因为加多宝上诉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生产经营活动也不会受到影响。加多宝集团党委书记庞振国说:

  庞振国:我们会用好我们的合法权益。在上诉期间,一审判决的这些结果都是无效的。

  看来,王老吉和加多宝之间的红罐之争还不会就此止步,诉讼程序没有完全走完,斗争就会一直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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