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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失“标”再丢“罐”

  • 发布时间:2014-12-20 05:29:19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孙超逸

  昨日下午3点,广州微雨,员村一横路上打着雨伞的行人脚步匆匆,路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里,提前到来的加多宝集团办公室主任冯志敏静静地坐在旁听席上,眉头紧锁。一个小时二十分钟之后,被称为“中国包装权第一案”的加多宝、广药王老吉互诉包装侵权案有了一审结果。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定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与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红罐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装装潢,停止生产、销售上述包装装潢的产品,销毁库存侵权产品以及各种相关宣传材料等,并在7日内赔偿广药经济损失1.5亿元以及合理维权费用。

  广药高管穿红色外套上法庭

  与加多宝相比,开庭前的广药则显得“士气高昂”了不少,不少到庭旁观的广药高级负责人都罕见地穿着红色的外套。在广州的本地风俗中,这是吉利、喜庆的颜色,足以看出其对这场官司的重视和对打赢官司的自信。

  据广东高院介绍,本案分别为加多宝诉广药包装侵权的第一号案,以及广药诉加多宝包装侵权的第二号案,两个案子合并审理。根据一审判决,广药成为了赢家。

  对此,广药表示不再上诉,而加多宝方面则态度坚决,当庭表示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震惊,愤怒,匪夷所思。”冯志敏在审判结束后向记者表示,虽然加多宝还有继续上诉的机会,但判决还是会对加多宝产生影响。其实,在开庭之前,就有未经证实的消息称,加多宝要败诉,加多宝凭此质疑审判的公正性。在随后发布的声明中,加多宝直接质疑广东高院的审判结果是否受到了外界干预。

  不过,受外界干预一说被广药方面断然否认,而广东高院昨日并未给以回应。

  这不是王老吉和加多宝第一次对簿公堂。2012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7月,北京市一中院维持该仲裁。加多宝集团失去使用“王老吉”商标的权利。

  打造红罐凉茶花费巨资

  为什么一个饮料的外包装会值1.5亿元?归根结底还在于其所蕴含的价值。

  “即使是输掉官司,任何一方都不可能放弃红罐包装。”长期关注“凉茶大战”的食品饮料行业战略分析师徐雄俊向记者表示,不论哪一方输掉官司,另一方都会找到让红罐包装继续存在的方式。

  为何如此?加多宝在法庭上提供的一份证据给出了答案。这份证据称,在一项市场调查中,有七成受访者以“红色”作为对加多宝凉茶的辨识,其次才是商标。事实上,2012年5月商标案裁决之前,王老吉凉茶及红罐已成为一种牢固的捆绑为消费者所认知。在使用新商标后,加多宝也主要通过罐体包装的一致性将消费者认知过渡到新产品上。

  没了商标,加多宝大不了在电视屏幕上多投放些改名广告,但没了“红罐”,加多宝在消费者中的辨识度和认知度就会急剧下降。加多宝此前公开的材料,在过去十几年中,加多宝为塑造“红罐凉茶”花费了近300亿元。

  同时,王老吉的母公司广药看重的也正是附着于红罐的消费认知,以及认知背后的巨大价值和市场空间。

  正因为红罐的包装设计在加多宝和王老吉眼里都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进而该红罐装潢权的经济价值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在去年5月的首次庭审中,当事双方开庭当日均紧张万分地悉心“准备”,为了打赢这场仗,当时双方不惜纷纷拿出数十份诉讼材料,在庭审现场双方唇枪舌剑,激辩时间长达8小时之久,一度导致法官不得不临时休庭。

  将影响双方渠道争夺

  虽然一审的判决在加多宝当庭上诉的情况下还没有法律效力,但在法庭之外,加多宝的经销商间却似乎正在形成一股“暗流”。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收到这样的短信。”昨天早上,在法院宣判前,陈福山(化名)的手机上也收到了加多宝败诉的消息。因为手里握着众多的零售店面资源,从2013年陈福山就成为了双方反复争夺的对象,两家企业的经销商大会参加了无数,但陈福山一直没有明确“站队”,不过这次他有了些动摇。

  “如果这次的官司加多宝也输了,销售就可能会出现一定影响。”他告诉记者,虽然王老吉给经销商的优惠幅度更大,但因为此前加多宝在北方市场的销售业绩一直表现得更好,陈福山一直主推加多宝,但每次加多宝的败诉消息传来,销售量或多或少都会有些波动,而这次“红罐包装”又格外不同。

  而这还不是判决带来的最重要的影响。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对记者说,一审判决让加多宝的经销商们面临更大的风险,因为一旦加多宝最终败诉,经销商可能会被广药追究连带责任。眼下正值春节营销旺期,因为不是最终审判结果,不会对产品经销带来实质性地改变,但会影响经销商和消费者在感情上的倾向,进而对双方产品的销售产生影响。

  商标和红罐争夺大事记

  广药与加多宝的纷争由来已久。1995年,广药集团将罐装王老吉品牌的使用权租给了加多宝集团,广药集团继续销售绿色盒装王老吉。2002年11月,双方再次签署了10年使用权转让协议。

  2002年到2003年,加多宝与广药签署补充协议,将租赁时间延长到2020年。但2005年,参与签约的原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因收受贿赂,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广药集团认为,李益民是受贿后才签订商标租赁时限延长协议的,因此该补充协议无效,商标租赁期限已于2010年到期。红色、绿色两种包装的王老吉商标大战,就此引发。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7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鸿道集团关于撤销王老吉仲裁结果的申请。王老吉商标权案以加多宝集团落败而尘埃落定。

  2012年6月3日,王老吉大健康集团在北京水关长城发布了自己的红罐产品,产品外观与加多宝销售的红罐凉茶产品十分类似。

  2012年7月,加多宝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广药新发布的红罐王老吉凉茶外观设计侵犯了加多宝权利。几天后,广药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加多宝所销售的红罐凉茶外观设计侵权。最高人民法院将此案两案合并交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2013年4月22日,是加多宝与广药的“装潢案”原定的开庭日期,但由于广药临时变更诉讼请求使得官司延期。

  2013年5月15日,广药集团和加多宝间的“红罐战争”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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