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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问题

  • 发布时间:2015-03-09 03:32:22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通过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效促进产业发展,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近年来,尽管我国信贷与社会融资总量超常规增长,货币投放量超过经济总量的比例达200%,但是实体经济却频频遭遇资金之渴。

  根据2014年浙江省经信委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全省制造企业中54.96%有融资需求,52.81%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折合成年利率达6%-10%。在银行贷款中,49.26%的企业被收取利息以外的保险费等其他费用,20.28%的企业被附加以贷转存等条件。

  近几年,我国针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具体问题,出台过包括“盘活存量”和“用好增量”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十分突出。这主要是因为金融资源配置的结构性不合理所致。我国融资结构以间接融资为主,受金融市场结构失衡的因素影响,目前金融机构投放贷款优先考虑大项目、大企业,而投向民营、中小微企业的贷款较少。

  同时,小微企业一般难以符合银行长期贷款的要求,导致银行贷款期限与小微企业使用资金期限的错配问题严重,短贷长用现象很普遍。为缓解实体经济融资难的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优化金融结构,减少资金在金融领域空转环节,让金融资源更好地进入实体经济。

  为此,建议首先加快发展直接融资。积极发展私募债、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多元化的融资方式,稳步开展互联网金融创新,多渠道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其次,建立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体系。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整合财政资源,通过财政出资、社会资金参与的方式,支持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发展,并加快建立专门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

  第三,加快发展民营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多层次、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完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税前列支等政策;加强对支农支小再贷款、定向降准等定向支持政策的成效监督检查,建立政策效果评估机制。

  第四,完善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推动政府信息的便捷获得;充分发挥互联公司的数据资源优势,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并将地方政府部门、公共事业部门等非银行数据纳入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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