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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荒制约沿海企业升级 代表盼校企合作“人才红利”

  • 发布时间:2015-03-08 16:13: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网北京3月8电(记者 江耘)“‘用工荒’问题愈演愈烈,已经影响到企业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7日,全国人大代表郑坚江有些忧心。他认为,解决“用工荒”需要增强校企合作,并建议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将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等内容融入《职业教育法》。

  相对于之前热议多年的“民工潮”,近几年“用工荒”在中国东南沿海省市不再是新现象。在浙江,随着当地力求转型升级,企业对工人的需求也在升级,拥有一技之长、掌握一定知识的技术型工人是企业大爱,也是企业大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从事制造业领域的郑坚江对此深有感触,他认为,导致“用工荒”的原因错综复杂,既有劳动力供给不足的因素,也有就业人员的心态、岗位选择等问题,“但不可忽视的因素就是职业教育如何与企业接轨,如何更有力开展校企合作的问题。”

  校企合作,曾被称为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由之路。在郑坚江看来,校企合作之路,中国走得不太“痛快”,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从职业院校层面看,郑坚江认为,职业院校受到条件限制,未能适时与产业需求对接,而职业院校的师资来源也影响学生质量,“许多大学毕业生直接到职业院校任教,只有文凭而没有企业实践经验,动手能力差,校企合作比较艰难。”

  企业,是校企合作的重要一方。郑坚江认为,“真正实行校企合作的不多。”他解释说,企业在没有得到政府有力支持和自身没有完全执行就业准入制的情况下,合作的积极性不高。

  据了解,政府在促进校企合作方面也很“费心”。2014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各级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贯彻意见,对加强校企合作都做出了明确要求。

  来自河南的全国人大代表、天明集团董事长姜明今年也建议,要开放高校与民营企业合作开办创业就业学院,校企合作产学“无缝”对接能吸引更多地力量,培养创业和创新型人才。

  郑坚江则建议,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1996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至今已近19年。有些提法及内容已经不相适应,希望尽早修改。”他还建议,将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等重要内容酌情融入《职业教育法》。

  “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对切实加强校企合作,不断提升企业价值有重要意义。”郑坚江说,只有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避免企业招工难和学生就业难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此前也表示,希望尽快研究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法规,以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和推进校企合作工作,提升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能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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