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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热议生态保护:需在“依法”上下足功夫

  • 发布时间:2015-03-04 21:1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4日讯(记者 罗霄 姚进)如果对一项在草原上滥挖药材等破坏生态的行为仅仅处罚50元,那又怎么可能杜绝掉此类行为,又谈何保护好生态呢?

  这是来自有着重要生态地位的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的全国人大代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旗长索曙辉提出的警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旗,耕地面积居全国旗县前列,同时也是个国家级贫困县和较少民族。尽管如此,这个少数民族依然极为重视生态的建设。

  而呼伦贝尔市的另外两位较少数民族旗长,却面临着更为严峻的生态保护的挑战。他们一个来自以牧民为主的草原,一个来自以猎民为主的林区。

  “我明天下午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发言的内容主要是,建议优先在国贫县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全国人大代表、鄂伦春自治旗旗长何胜宝向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目前这项政策已经在海南等地区试点,但还没有把呼伦贝尔市纳入试点。

  生态补偿机制主要针对区域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领域,是一项具有经济激励作用、与“污染者付费”原则并存、基于“受益者付费和破坏者付费”原则的环境经济政策。“就应该是谁破坏谁缴纳,谁保护补偿给谁。”何胜宝代表说。

  这一切的前提便是依法进行。“而现存的问题在于多项法律条款交织在一起互相碰撞,其中的利益错综复杂。”三位代表对此均有所感触。

  比如,《森林法》里的林权问题。何胜宝代表认为,在保护林地的同时要给当地居民留足传承文化、农业生产以及城镇发展的空间。而目前普遍存在着没有完全尊重当地实际、立法前调研不足的现象,从而引发多种法律交织在一起“打架”的情况。“希望在实施林权法之前,国家责成相关部门结合当地的生产发展与民族文化的现实,重新对大兴安岭地区调研,进行确权,这样会更加科学合理。”

  在来自草原的全国人大代表、鄂温克族自治旗旗长色音图看来,《草原法》的执法队伍实在太弱小。“与《森林法》相比,《草原法》的执法力度远远不够,也不像《森林法》那样有着细致全面的执法细则与强大的执法警察队伍,处罚力度方面也弱很多。”

  这与当初设计时的“重林轻草、重农轻牧”的观念不无关系。“生态并不是花钱就能买到的,问题的关键在于执法严不严,有没有人来监督。”谈到这些久未解决的问题时,色音图代表的语气中流露出迫切的心情。

  “保护生态必须以法的建设为主线,要有强大的立法、行政、司法队伍来作为后盾。”索曙辉代表表示。

  此外,三位代表还建议,保护生态时也要重视动员和调动当地居民的积极性,避免出现“局外人”的尴尬。

  “农民有粮食补贴,牧民有奖补政策,而作为大兴安岭守护者和防火员的猎民,却只有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两个低保,其他收入来源都靠自己。”何胜宝代表介绍,鄂伦春旗有猎民1073人,人数虽然并不多,但对当地的地形比较熟悉,如果能够给予林业职工那样的待遇,他们自身的优势将会得到更好地发挥,也不用改变太多的生活习性,可保留一些民族文化的特色。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鄂伦春自治旗目前的人均年收入水平低于呼伦贝尔市3000元左右,而与内蒙古自治区更是相差大约5000元;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的人均年收入低于呼伦贝尔市15%左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会出现有人砍树、有人破坏自然生态的现象。

  “贫穷保护不了生态。只当是拿出1%的损失来保护99%的美丽。”何胜宝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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