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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用地规划许可证 多部门协同办理

  • 发布时间:2015-03-04 09:29:17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张明蕾)市规划委牵头,以“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为沟通“桥梁”,多部门协同管理,并联审批。近日,市规划委出台《厦门市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协同管理暂行办法》,将已经运行的并联审批以文件形式规范化。

  记者从市规划委了解到,《办法》的出台正是从制度上进一步落实“多规合一”的统筹功能,让各部门在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的并联审批能按章办事。在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市规划委作为牵头单位,具体负责该阶段的综合协调工作;发改、国土等各审批部门为联办单位。

  《办法》规定了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的运行模式,即“统一收件、同时受理、并联审批、同步出件”,按照“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行模式,充分利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集中开展协调工作。

  这种运行模式适用于我市范围内所有新建的城乡基础设施、工业设施、房屋建筑工程等,不过目前仅在用地规划许可阶段运行,该阶段包括了项目建议书批复(建设项目计划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项目责任单位或代建单位在办理以上手续时遇到问题,不用在多个部门间来回奔波询问。依照《办法》,市规划委会设置综合服务窗口,按照“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的要求,接受项目责任单位或代建单位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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