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当面验视将不予收寄
- 发布时间:2015-03-04 08:32:51 来源:天津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胡萌伟)近些年来,快递业飞速发展,快件安全问题愈加受到关注。为维护邮件、快件寄递安全,日前国家邮政局公开对《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征求意见。
《意见稿》对企业职责、验视内容、不予收寄情形等做出了说明。其中,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验视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发现有用户拒绝当面验视的;用户填写的邮件详情单或快递运单不完整的;用户在邮件详情单或快递运单上填报的内容与其交寄的实物不符或填报的内容模糊,并且拒绝修改或重新填写等9种情形之一的可不予收寄。
这让不少企业松了一口气。“新规能够帮助企业合法经营,”百世汇通天津分公司总经理李冬说,“有的客户就是不愿意把东西给你看,或者瞒报包裹,有了这个新规我们就有了依据,希望用户能够如实说明。”
尽管如此,仍有不少市民对新规能否真正落实表示出了担心:“之前在寄快递时,确实有快递员会问寄的是什么东西,但也仅仅是问一下而已——快递工作的时效性决定了快递员很难在一个包裹上花费太多时间。”
快递物流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认为,若想真正提高新规的可行性和操作性,首先,应从源头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用户寄送危险品将如何承担法律责任等进行规定;其次,为了避免快递从业人员在验视环节上“走过场”,应将验视所花费的时间成本通过价格体现出来;另外,由于一些危险品难以识别,企业还应该运用高科技设备来协助验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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