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 发布时间:2015-03-03 00:32:1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4年11月25日,本报刊发《民族村寨的迷藏如何绽放》就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面临的现状以及保护并使之健康发展进行了报道,此文引起广大读者共鸣的同时不断持续发酵。时隔3月,记者于2月27日从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该省决定成立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副省长慕德贵亲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贵州的古村落资源十分丰富,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5处,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自2012年5月以来,贵州省共有426个传统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014年12月29日召开的民族村寨保护专题座谈会上,省委书记赵克志特别强调,贵州民族村寨众多,在全国占很大比例。这些民族村寨,凝聚了少数民族的辉煌历史和灿烂文化,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有效载体,是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资源。保护好这些民族村寨,对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成立后的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决策部署,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有关工作,审定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检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以及领导小组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建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协调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调度检查和绩效考评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处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信息、数据,及时编报工作动态信息,提供宣传资料等工作。此外,贵州省政府还明确了省政府研究室、省发改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等24个相关部门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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