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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识别三大忽悠招数 避免冲动之下签合同

  • 发布时间:2015-02-24 09:44:00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家统计局18日最新数据显示,与上月相比,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房价无一上涨,58个城市二手房价出现下降。楼市低潮中,一些房产中介为获得成交量使出浑身解数。银率网分析师建议,购房者应识别三大忽悠招数,避免冲动之下签合同入市。

  忽悠招数一:给购房者支歪招,隐瞒交易风险。一线城市没有放松限购的背景下,购房者若主动咨询房产中介,他们常会支一些歪招规避限购令。如,让购房者补交房款、购买社保、先签合同再过户等,但中介并没有合同保证。一旦出现问题,购房者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中介还会以购房者违约为由拒不退还定金、押金。

  忽悠招数二:夸大房产投资价值,引诱购房者入市。购房者一般缺乏专业知识和可靠消息源,在混乱的信息中易产生误判。一些房产中介会利用对楼市政策的非理性解读和神秘渠道消息,误导购房者。

  忽悠招数三:虚假承诺乱保证,出现问题就推诿。楼市动荡时期,购房老手不太可能购房,入市的购房者以新手为主。由于欠缺跟房产中介打交道的经验,新手易被中介的虚假承诺所蒙骗。其实,所有的口头承诺都可以忽略不计,购房者真正需要的是一纸严谨详尽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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