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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立

  • 发布时间:2015-02-16 08:33:02  来源:云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李海球) 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昨日在昆明市挂牌成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主要受理8类案件。

  近年来,我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呈逐年持续增长态势。为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进一步和谐劳动人事关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仲裁院建设,自2009年成立第一家仲裁院即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后,目前已在全省州市县区共成立146个仲裁院,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为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解决纠纷提供了有效渠道和便利场所。

  据介绍,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承担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立案、受理和处理等多项工作,并从3月1日起正式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主要受理中直、省直驻昆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中央、省直驻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军队驻滇军级以上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中央驻昆的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且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人民币(或500万美元)及以上的驻昆企业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自2016年3月1日起,将注册资本范围调整为1000万元人民币(或200万美元)及以上;在云南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驻昆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外省企业等组织在昆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共8类案件。

  此外,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还将开展“巡回仲裁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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