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号”时代如约而来
- 发布时间:2015-02-09 09:31:47 来源:中国民航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特约记者 程喆
2月3日,《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在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截止。这份意见稿指出,未来每个人都将有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税号”,以后公众缴社保、买房子、炒股票都将离不开它。
问题:“税号”到底是什么?
《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意见稿中明确,今后,税务部门将按照国家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按照征求意见稿,国家将为每个人编制一个具有唯一性的税号,这个税号终身只有一个。个人税号,很有可能就是身份证号,或是在身份证号基础上编制的。而根据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身份证号与社会保障号是一样的,在今年社会保障制度并轨后,每个人都会有一个社会保障号,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将有一个“三合一”的识别号。
分析:此举将有望实现纳税公平
在不少国家,“个人税号”的管理模式并不罕见,尤其是在一些发达国家,“个人税号”的管理模式已经十分成熟。
例如,在美国,终身不变的税号随着一个人的出生同时诞生,它是个人在银行开户、合同交易等社会经济交往活动中的必备信息。
对于“个人税号”作用的期望,首先,它有望将个人的纳税信息归集一处,不再碎片化地存在。一切收入与消费行为皆与个人税号挂钩,通过个人税号就能掌握个人交易、收入、财产信息等。
其次,在纳税人层面,有助于完善税制设计的合理性,实现纳税公平。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以公民20%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为例,其比例并不比西方国家低,应该和发达国家基本一致或“更重”才对,但现实却恰恰相反。
2013年媒体报道,美国的联邦所得税绝大部分由富人缴纳,而且他们的税负不断攀升。2010年,其余90%的纳税人仅仅负担了不到30%的所得税,47%的美国人分文不交。
而在我国,上调个税起征点后仅有6000万人免税,不到个税人群的10%。这说明,长期以来我国个税征收属于“工资税”。“工资税”一旦成为个税的主流,“富人们”必然会更多地逃避纳税义务。
后续:也为今后房地产税和个税改革做铺垫
“个人税号”还被认为是为今后房地产税和个税改革做铺垫。
据报道,目前财税系统已经组织人员进行研究论证,预计今年底会初步形成相关的个税改革方案。
此外,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也在加紧推进中,年内有望上会审议。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称,目前我们个人缴税绝大多数都是通过代扣代缴完成,单个人几乎不与税务机关打交道。
而未来房地产税开征后,需要户主自己去向税务机关直接申报,这就需要自然人纳税人的识别号。
同样,目前正在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会在对个人所有收入综合计算的同时,考虑在其支出后给予抵扣额,这也需要个人在年底把全部收入上报税务机关等。
所以,为了配合上述两项税制改革,此次税收征管法建立了对自然人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制度。
问题:信息“大联通”能否真正实施
身份证号、个人税号、社会保障号是否三号合一并非核心问题,真正重要的是其背后的制度和信息是否深度共通。
虽然实行个人税号制有很多积极意义,但推行这一制度却并不容易,想要实现个税的“联通”,与个人纳税有关的《个人所得税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也要做出相应调整和完善。
另外,个人税号的推行,本质上是希望将个人所有收入统一到一个税号下,方便进行计算和管理。但如果个人的身份信息、银行信息、不动产信息和股票信息等都要联网共享,就要求各部门打通相互之间的壁垒,实现信息联通。
从一直大力推动的住房信息联网情况来看,仅仅是住房信息,实现共享都如此困难,税号的“大联通”想必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和住房信息一样,其背后牵扯到很多利益关系。
比如,个人税号制容易暴露个人偷逃税和腐败的问题,有些富人拥有多个身份证号,这就需要清理他们的“小号”。而且,富人的财富来源往往不是工资所得,由于其门路多多,富人可以把较高的企业盈利等收入,通过转换税种的方式来减少纳税,如将其变换为缴税率较低的税种。
不仅如此,在民间借贷、外出讲学、出租租赁所得等方面,如果获利者不主动申报,税务机关很难做到全面监管。所以在实际操作层面,其难度要比想象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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