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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联法律委员会成立

  • 发布时间:2015-02-09 00:29:41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广州讯】近日,广东省工商联(总商会)法律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法律委员会主任陈昆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省工商联(总商会)法律委员会成员近30人参加会议。

  陈昆传达了第十一届全国工商联法律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他在总结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与会人员对法律委员会工作以及工商联法律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陈昆就法律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第一,成立法律委员会是加强和创新法律工作的需求;是切实履行“章程”关于设立专门委员会的要求;是法律工作科学决策的需要。意义重大而现实。第二,法律委员会的工作要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统领,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促进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工作主题,推动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第三,法律委员会要履行好“三个职责”,即工作职责、指导职责和监督职责;要发挥好“四个作用”,即研究、咨询、智囊和参谋作用;要坚持“四个关注”,关注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全国工商联的工作;关注省工商联的工作;关注商会协会的动态;关注非公有制经济主体遇到的法律问题。第四,法律委员会要加强自身建设。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要努力提升工作水平、要建立联络沟通机制等。

  与会人员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自身工作实践,从不同角度和方面对法律委员会工作和工商联法律工作进行了探讨和研究。法律委员会成员对省工商联法律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法律委员会成立的重要意义给予了高度肯定,并从加强对广东省工商联法律工作的指导、加强工商联和商会协会调解仲裁工作、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和党委政府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加强法律委员会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推动广东省工商联法律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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