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要求部内单位拟定内控操作规程
- 发布时间:2015-02-06 20:30:15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财政部日前发出《关于拟定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财政部内各司局、部属各单位要按照《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基本制度》)及八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认真梳理本单位内部业务流程,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拟订本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
《通知》规定了工作步骤与要求。一是厘清处室与岗位职责,界定责任边界。为清晰梳理单位内部二级流程,有效划分各业务环节的责任边界,达到“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的基本要求,各单位要厘清本单位、本单位各处室、处内各岗位的职责,不缺位、不越位。
二是梳理单位内部工作流程。厘清处室和岗位职责后,各单位应梳理出本单位主要业务流程,将每项业务流程上下游的岗位职责、处室职责、领导职责及其责任边界归纳、表述清楚。每一项业务上下游各个环节的责任应有效衔接,不应出现责任不清、责任缺位的情况。
三是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各单位应根据各业务流程的特点,查找并列明每项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点,确定需要进行重点控制的流程节点,制订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对于重点业务环节,应尽可能将八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中的相关措施与本单位的特色措施有机融合起来。同时,应将业务风险防控与廉政风险防控有机结合起来,将每个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纳入操作规程中。
四是结合本单位实际,拟订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的基本架构由纵向的单位内部业务流程和横向的内控方法构成,纵横交织的架构节点就是业务流程主要控制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