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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410万户 减税1918亿元

  • 发布时间:2015-02-06 19:58: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祝惠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6日讯(记者祝惠春)据财政部网站报道,2014年是营改增试点的第三年,产业链减税效果持续体现。截至2014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410万户,比2013年增长52%。2014年全年有超过95%的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带来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减税898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进项税额抵扣增加,减税1020亿元,合计减税1918亿元,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继续让产业链中生产、流通、服务等各个环节分享改革红利。

  2014,营改增试点行业已覆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业3个大行业,及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7个现代服务业。增值税抵扣链条日趋完整,重复征税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同时,

  营改增政策体系更加成熟。针对试点中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对试点办法进行了补充完善,包括明确对所有国际货代企业提供的国际货代服务免征增值税、补充完善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调整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事项,以及明确部分航空运输企业适用增值税汇总纳税办法等,使营改增试点政策更加系统和完备。

  目前,尚未改革的行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据统计,上述行业涉及800余万户企业,年营业税税额约1.6万亿元。改革方案设计既要统筹好增值税的中性原则与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又要兼顾到税制的统一性与各行业的特殊性,还要处理好营改增的减税与财政的可持续发展,凝聚各界对营改增的改革共识。财政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和论证试点方案,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后适时付诸实施,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的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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