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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财险否认与财路通信保合作

  • 发布时间:2015-02-05 03:33:14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京华时报讯(记者牛颖惠)在行业去担保化大势下,为管控风险及提高投资人的信任感,P2P行业将目光投向了保险。然而,被誉为北京P2P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第一单的——财路通与国寿财险北京分公司,上周却被爆出信息不对称,涉嫌虚假宣传。

  记者在财路通官网上看到,首页位置明确写着由“中国人寿财险与民安财产保险公司联手承保”、“100%本息保障”、“保险公司承保”等宣传字样,点击进入下一级页面,在对国寿财险的介绍中显示“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农业保险及其他财产保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而继续点击“详情”则直接跳转至国寿财险官方页面。

  记者以投资者身份拨通财路通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表示:“财路通与国寿有合作,保险公司保障本金。”并表示,当借款人出现逾期情况,首先由财路通的风险备用金实时为投资人垫付逾期本金及利息,然后由财路通与国寿进行后续理赔结算。

  然而,这一保障承诺与国寿财险的介绍不对称。记者昨天拨通中国人寿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中国人寿财险北京分公司与财路通合作仅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他风险保证保险均不在公司的承保范围。如果客户购买财路通理财产品,中国人寿不承担投资资金的任何责任。”

  随后,记者采访到财路通负责媒体的工作人员,据其介绍,财路通与国寿财险合作时签署了框架协议,目前进一步的合作还在推进中,“国寿那边上下传达还需要时间。”不过,该工作人员并没有透露合作框架的具体内容。

  而财路通的官网上,已经把国寿财险和民安保险作为“保障的招牌”进行宣传。国寿工作人员对此表示:“财路通与国寿合作的新闻发布未经我们公司正式审核,目前还在与财路通沟通追责。”

  中高盛律师事务所保险专业律师李滨告诉记者,所谓框架协议只是一种意向大于实质内容的合作,就目前情况来看“财路通确实已经涉嫌虚假宣传”,利用意外险的合作打了一个擦边球。李滨表示,由于保险公司的特殊性,不少企业利用其诚信的商业信誉,捆绑营销,其实是一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而此种现象并非特例,对于不懂行的消费者将带来销售误导。

  在营销方面,相比较与名不见经传的担保公司合作,与经营范围广、资产规模庞大、覆盖地域范围广的大保险公司合作的确能给人更多的安全感,也能使业务合规性增加一道屏障。但是具体到细节合作就有些差强人意了。

  李滨认为,监管部门应及时担负起监督的职责,并建议消费者擦亮眼,仔细甄别合作中的具体细节,有必要时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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