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财险公司自主定价
- 发布时间:2015-02-04 06:34:42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意见发布
广州日报讯(记者 周慧)昨日,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启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意见》明确提出将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费率厘定自主权。根据改革方案,驾驶不同车型、以及驾驶人不同驾驶习惯将产生不同的风险,风险系数较高的将承担较高的车险保费。
业内人士指出,这一改革在初期可能会造成市场竞争加剧、费率降低,带来改革的阵痛期,但长期可以促进市场的繁荣。在这一阵痛期中,在市场占主体地位的大型公司会凭借自身资本实力、销售费用的优势进一步获益。相关人士表示,车险费率化改革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或将在春节后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包括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6个省市启动改革试点。
据了解,从结果来看,车险费改调整了基准保费计算方法,同时增加了费率调整系数。费率调整系数考虑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渠道和核保系数。《意见》围绕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的改革核心目标,一方面强调“放开前端”,逐步扩大财产险公司定价自主权;另一方面坚持“管住后端”,强化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意见》赋予财产保险公司一定的商业车险费率厘定自主权,由市场主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基准附加保费,合理确定自主费率调整系数及其调整标准。推动财产保险公司逐步提升经营管理效率,提高风险定价能力,支持财产保险公司将经营管理优势合理转化为价格和服务优势,促使商业车险费率与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成本、标的风险更好地匹配,提升财产保险行业商业车险费率厘定的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
据介绍,《意见》提出三方面政策措施:一是建立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公司创新型条款为辅的条款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市场化的费率形成机制。三是加强和改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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