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遭集体诉讼 阿里巴巴面临“潘多拉魔盒”
- 发布时间:2015-02-03 16:32: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社北京2月3日电 (记者 石岩)谁都不曾料想,阿里巴巴与中国国家工商总局的一场“口水战”,竟在太平洋彼岸为这家全球最大的在线和移动电子商务公司打开了一个“潘多拉魔盒”。
外媒报道,阿里巴巴日前在美遭到集体诉讼,被指控发布误导性声明并隐瞒受到监管调查的情况。
根据该案原告美国律所RobbinsGellerRudman&DowdLLP提供的起诉书复印件,起诉阿里巴巴的理由为,在距该公司上市仅两个月的2014年7月,阿里巴巴高管曾与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会面,后者对该公司可能存在非法商业行为表示出顾虑,而阿里巴巴未曾披露这一事项。
“阿里巴巴认为,最近提起的诉讼中的指控是没有依据的,阿里巴巴准备积极为自己辩护。”3日,阿里的公关部门一位负责人就此诉讼回应中新社记者。
而这一切,都源于阿里与国家工商总局的一场“口水战”。
国家工商总局1月23日发布监测报告显示,淘宝网样本数量分布最多,但正品率最低。对此,淘宝遂通过其官方微博转发“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心声”予以回击。
1月28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在其官网挂出《白皮书》,指出阿里系平台存在主体准入把关不严、商品信息审查不力、销售行为管理混乱、信用评价存缺陷、内部工作人员管控不严等5大问题。尽管《白皮书》随后撤下,但其罗列的上述问题,却为上述律所提供了足够“弹药”。
发起诉讼的美国律所称,阿里巴巴旗下网络平台上的非法活动包括平台零售商“大量销售假货”,例如假烟、假酒、仿冒品牌箱包以及禁售武器等。起诉书中还写道,阿里巴巴员工收受商户贿赂,帮助后者提高搜索排名和获得广告空间。
而此时,阿里已与国家工商总局“握手言和”。国家工商总局发言人强调,此前网监司发布对阿里巴巴行政指导的“白皮书”,实质是行政指导座谈会会议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但美国律所并不买账。除了阿里,前述诉状更是把矛头直接对准了阿里高层,将董事局主席马云、副主席蔡崇信、CEO陆兆禧、CFO武卫也一并送上了被告席。
在本次诉讼中,阿里巴巴被控违反美国1934年证券法案的第10条b款和b款第5项规定,包括“对重要事实作不实陈述,或省略重要事实,以致在当时情境下,使人产生误导”,以及根据第20条(a)款的规定,“就公司中的职位和其所持有的阿里巴巴普通股所有权而言,自然人被告在阿里巴巴的违规操作中负有责任”。
法律界人士认为,鉴于美国在规范证券市场以及市场活动方面有非常严厉的信息公开法案,这场官司将是马云和他的阿里商业帝国面临的最严重危机。
在阿里之前,也有多家中国在美上市企业、即所谓的“中国概念股”遭到美国律师事务所的集体诉讼,比较知名的包括新东方、中石油和聚美优品等。其中大多数以庭外和解了结,但也有中概股就此被迫退市的先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