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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试水农村产权抵押融资 盘活农村资产

  • 发布时间:2015-02-03 11:53:0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当中国城市居民早已习惯将拥有所有权的房屋进行抵押贷款之时,不少农民仍苦于拿不出有效的抵押物而无法获得贷款投入生产。不过,重庆等地进行的探索和尝试,正在改变这种局面。

  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这个位于西部的直辖市,当前正在推进一项农村金融改革,将农村产权确定为财产权,允许进行抵押贷款,以期达到盘活农村资产,为农村和农业发展注入资金的目的。

  在重庆北碚区,金刀峡镇绿波漾农作物股份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长期受到资金短缺困扰。“合作社有入社农户570多户,参股土地近千亩。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大量资金,以前因为没有抵押物无法向银行贷款,经常不得不搞民间融资,利息高风险大。”合作社社长唐朝富说,合作社生产优质糯玉米,发展订单农业,每到农时,就需要大量资金购买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每年资金缺口都在100万元以上。

  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政策放开后,绿波漾农作物股份合作社以社内农户土地经营权向重庆银行抵押贷款50万元,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资金难题。由于还款信誉好、盈利能力强,目前,银行对合作社土地经营权贷款额度已放宽至150万元。

  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石柱县分行副行长唐荣说,从基层实践来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一是激活承包地财产权能,带动农民土地财产有效流动,解决贷款缺乏抵押物的难题;二是产权抵押融资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其他农贷相比,额度更大、期限相对较长,在一定程度上可满足农村专业大户、经济能人的资金需求。

  业内人士认为,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面临的一些深层次制度问题,不是省(市)级层面能够破解的,如《担保法》等法律就规定耕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随着我国农业经营方式不断创新,土地制度、农村产权制度所处的宏观背景和微观基础都在发生深刻变化,政策法规也应该做出有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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