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归来满眼春
- 发布时间:2015-02-02 04:29:23 来源:浙江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潘毅刚
去年下半年以来,因工作关系多次到德清调研。调研的主题是德清城乡体制改革的情况。调研的一段时间,由秋入冬,天气渐冷,我们穿城入村、正式座谈、私下闲聊,却无时不让人感到春意阵阵、热风扑面。
其一,改革进展蹄疾步稳。自2014年3月“试水”以来,德清全面布局各项改革,并转化为一条条可实施、可操作、能执行的具体政策措施。不到一年时间,就改革试点方案的八大领域,累计出台研究政策60条、对接政策58条、突破政策35条、细则文件110个,为改革描绘了详细“施工图”。
其二,改革突破令人欣喜。目前德清城乡改革成效虽然尚是初步的,但在城乡改革的根本性问题如农村产权改革、户籍体制改革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等方面亮点颇多,市场、银行和社会也普遍认可。如农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经济股权和村集体资产租赁使用权已实现734笔交易。通过确权颁证,多年来农村沉睡资产已被唤醒,农村股权、农房、林权、农村土地流转承包权等都被纳入贷款抵押、质押范围,目前已有12家金融机构提供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
其三,基层创新青胜于蓝。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三块地”的确权颁证是农村产权改革的关键点,也是难点。德清县在这个问题上另辟蹊径,创造性提出搁置争议、坚守底线的“虚线法”,化解了不拆超标面积也不给合法部分权证的“非此即彼”的矛盾,在尊重历史、尊重法律、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较短时间内实现了宅基地、农房、集体经营性资产、农村土地(林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权等六个100%确权。
调研归来,时值隆冬,我们国家也进入全面深入推进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改革任务依然繁重,改革问题依然棘手。但我们从德清“火热”的改革实践中,对当下推进改革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推进落实改革都必须经历三重境界。
第一重境界,乱花渐欲迷人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确定的330多项改革,是全面的,系统的。各地要落实和创新的改革事项也是千头万绪。德清的实践告诉我们,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性改革中,在看似纷繁复杂的改革中提纲挈领,树立大局观和问题观,做到抽丝剥茧,精准设计出符合中央要求,符合发展形势,解决地方实际问题的政策举措是关键。改革不要万紫千红的新花样,也不要眼花缭乱的新名词,改革不是为改而改,为变而变,最终目的是要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形成新的符合发展趋势、符合广大人民利益的体制和制度,即是推动改革。
第二重境界,一花开后就是春。都说一花独放不是春,但事实上对于改革而言,要紧处就那一两步,改革推进的核心问题突破了,一花开后,百花齐放。我省在德清开展城乡体制改革是专项领域里的综合性、全面性改革事项,涉及内容丰富,但其最棘手、最重大的突破性问题就是农村产权改革。换句话说,只有按照“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的八字方针,推进了“新土改”,才能真正解放农村生产力和农村沉睡资产,才有真正意义上的“新户改”、“新金改”和城乡一体的“新居民”。所以在推进落实改革的策略上,是齐头并进、还是有所侧重,考验着改革者的智慧。
第三重境界,牧童遥指杏花村。改革创新的活力在基层。但德清调研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没有顶层法律保护,基层改革寸步难行。今天的改革,与三十多年前——上面放下面闯,踩着红线去改革的时期已截然不同。当前的大多数改革早已不是人人均得益的帕累托改进,改革必然改变利益结构、权力结构、制度结构。诸如推进中的新户改、新土改无不与旧法律、旧条例有所出入。因此,让改革顺利推行,一味给基层压担子、下任务并不是上策。在更高层面重新梳理利益关系,权衡利害、上下同欲,改革和立法“两手抓、两手硬”,用建章立制、立法保护的手段,呵护基层改革成果,保护和激发改革热情,规范放大改革示范效应,尤为必要。绝不应出现基层改革“冲在前面,也陷在前面”的改革困境。简而言之,改革创新的主战场在基层,但保持改革活力的关键在“变法”。
事非经过不知难,不知难处难经事。我们相信,推动改革唯经历三重境界,方能事半功倍。当改革创新热风再起之时,浙江热土也必将春意盎然!
(作者单位: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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