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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公募基金“涉鼠”被处罚

  • 发布时间:2015-01-31 00:00:0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4年资产管理行业老鼠仓事件频频曝光,公募基金成“重灾区”,一场始于2014年12月、针对基金行业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违规交易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正式收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天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专项检查的结果,11家公募基金上黑榜,其中5家基金管理公司被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三至六个月不等)且整改期间暂停受理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的行政监管措施,另对中邮等6家基金管理公司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多家公募扎堆被罚

  一场史无前例的对公募基金的专项检查于近日收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天透露,证监会于2014年12月组织开展了针对基金行业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违规交易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有关派出机构对15家涉案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同时要求辖区未涉案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自查自纠。

  根据此次核查结果,证监会依法对存在不同程度内控缺失的基金管理公司实施行政监管措施,其中,拟对华夏、海富通等5家基金管理公司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三至六个月不等)且整改期间暂停受理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对相关责任高管人员依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中邮等6家基金管理公司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内控管理存在缺失

  据介绍,通过此次全行业范围的专项检查与自查工作,暴露出行业部分基金公司及责任人员在防范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的内控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个别公司在未公开信息管理、投研人员权限管理、信息系统与通讯设备管理以及基金经理选聘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内控缺失与管理失责,为违法行为的滋生蔓延提供了空间。

  对此,证监会方面强调,虽然基金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的发生更多属于道德风险范畴,基金管理公司内控制度在防范相关违法行为上有其局限性,但完善有效的内控制度以及实施严格的外部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具有不容忽视的震慑与抑制作用。因此,基金管理公司应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

  黑电话卡成办案障碍

  值得关注的是,多位办案人员向记者描述“老鼠仓”调查细节时,都会提到阻碍案件进一步调查下去的关键性障碍,就是电信运营商发放的非实名电话卡。

  一个颇具代表性的案例,是时任博时基金经理马乐案。在十分关键的交易操作上,当事人利用手机下单,前后使用11个预充值“黑卡”,用完即扔,且交易过程未留下任何语音记录,基本无从判断相关证券账户的实际操作人。

  “若不是涉案的一个非记名电话卡曾为一起交通事故报过案,露出‘马脚’,案件很可能没有办法顺利侦破。”办案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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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以来老鼠仓事件回顾

  ★涉案公司——海富通基金

  证监会2014年7月4日通报,对蒋征、陈绍胜、牟永宁、程岽、黄春雨等5名海富通基金原任或时任基金经理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进行调查,上述5人涉嫌犯罪。

  ★涉案公司——华夏基金

  2014年6月,北京警方围绕华夏基金旗下罗泽萍等人的涉案线索积极开展侦查,并于8月14日抓获相关嫌疑人。

  ★涉案公司——博时基金

  广东省高院2014年10月20日对博时原基金经理马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缓刑判决。

  ★涉案公司——汇添富

  汇添富前基金经理苏竞案2014年10月21日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半,罚金3700万元。

  ★涉案公司——光大保德信

  光大保德信原基金经理钱钧“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于2014年10月22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一年半,处罚金160万元。

  ★涉案公司——东吴基金

  2014年12月16日,东吴原基金经理魏立波案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其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非法获利超273万元。

  ★涉案公司——汇丰晋信

  汇丰晋信原副总林彤彤“老鼠仓”案2014年12月19日在上海一中院开庭。其累计交易金额2.5亿余元,4年非法获利仅185万余元。

  ★涉案公司——华宝兴业

  华宝兴业牟旭东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于2014年12月22日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其任职华宝兴业研究部并担任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基金经理时,向成都夸常科技有限公司推荐股票22只,累计成交额2.19亿余元。

  ★涉案公司——农银汇理

  2015年1月27日,农银汇理原基金经理郝兵“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是2015年以来国内资管行业“老鼠仓”案庭审的第一场。

  □热点答疑

  1《证券法》修改进展

  答:《证券法》修改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项目,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2013年12月,全国人大财经委正式成立了《证券法》修改起草组,《证券法》修改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证监会作为《证券法》贯彻执行的职能部门,将一如既往,按照全国人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支持配合《证券法》修改工作,推动《证券法》修订草案早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众筹融资管理办法》降低了投资者投资单个融资项目的最低金额要求

  答:证券业协会于2014年12月18日就《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正在吸收各界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办法》进一步修改。该《办法》是专门针对私募股权众筹平台的自律管理规则,对投资者准入和投资者适当性有一定要求。目前媒体报道的标准是讨论中的一种意见。证券业协会正在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3三家IPO公司被终止审查的原因

  答:根据证监会公布的IPO排队情况,截至1月22日,今年以来已经有杭州科利化工、汇绿园林建设、福建海峡科化三家公司被终止审查,三家公司因公司战略调整、业务整合及经营业绩下滑等原因,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动申请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根据相关规定,经依法履行相关程序,证监会终止了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京华时报记者敖晓波 综合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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