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举措调整优化收入分配结构
- 发布时间:2015-01-29 08:46:43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2014年,山东财政在大幅增加民生领域投入,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落实的同时,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加大区域分配调节力度,积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收入分配结构更趋优化。
据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山东省一般公共预算中直接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4168亿元,比上年增长8.7%,高于支出平均增幅1.4个百分点;民生支出占比达58.1%,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在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方面,重点加大对“老小孤残”等弱势群体倾斜力度,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失业金及残疾人、农村五保对象等补助标准,在建立临时救助、大病保险、资助困难学生等方面也采取了很多减负增收的措施。加大扶贫开发投入,认真落实惠农补贴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积极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了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通过清费减税提高企业收入能力,积极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同工同酬”待遇。连续第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达2400元左右。提高乡镇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公务人员及教师津贴补贴水平,月人均增加收入300元左右。
在加大区域分配调节力度方面,区分不同层次、不同特点,完善财政分配政策。健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落实资金5.34亿元,在继续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的同时,首次将省内跨区域重要河流水源地、城镇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及南水北调东线重点水源保护区纳入扶持范围。落实转移支付11.1亿元,支持枣庄市、淄川区、新泰市等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并将博山区纳入国家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补助范围。落实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0.33亿元,促进老区加快发展。落实资金58亿元,集中支持实施“两区一圈一带”战略,进一步完善了区域发展财政扶持政策体系。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176.19亿元,比上年增加24.95亿元,重点对52个财政困难县给予扶持,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积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方面,按照“开正门、堵旁门”原则,健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规范会议费、培训费及奖励经费管理,理顺机关幼儿园等后勤单位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提高财政分配的科学性、准确性。支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完善住房货币化分配政策,制定了省直无房职工住房补偿等办法,建立健全了住房维修基金。启动住宅物业服务社会化改革,实行物业费由“暗补”改“明补”。
山东省财政厅科研所所长崔宗涛分析:这些措施,既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增加了城乡居民收入,缩小了收入分配差距,又提升了社会消费能力,对扩大内需、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