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飞越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公告
- 发布时间:2015-01-28 08:33:31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4年12月29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福州飞越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下称“分配方案”)。
因分配方案采取“一个方案、多次支付”的方式实施,在第一次执行时,可供普通债权人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为88,898,829.79元,参加分配或提存的普通债权金额为2,793,714,443.17元,本次破产财产分配的比例为3.182%。
目前,破产清算组正进行分配方案第一次执行的准备工作。请债权人及时向破产清算组受领相应的破产财产分配额。
特此公告。
福州飞越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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