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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非正品≠假货

  • 发布时间:2015-01-28 05:34:00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昨天下午,一封“淘宝小二”的公开信,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在信中,该淘宝运营就日前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公布的《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提出质疑,称其屡次抽检和报告中,表现出不同的标准和“神一样的逻辑”。淘宝官网微博更是随后转发了此信,并公开炮轰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司长:“您伐开心就打淘宝。”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监测结果

  淘宝网正品率为37.25%

  1月23日,工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报告显示,2014年8月至10月,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共完成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其中,淘宝网样本51个,正品率为37.25%;京东商城、天猫、1号店的样本数量分别为20个、7个和10个,正品率分别为90%、85.71%和80%;聚美优品的3个样本均为正品;中关村电子商城的1个样本为非正品,正品率0%。

  淘宝小二微博发文

  要求工商总局规范监管流程

  昨天下午,一名负责打假的淘宝网安全部“运营小二”胡冰写了一篇长文章,写完后发给淘宝网官方微博负责人,官微随后转发,掀起网络热浪。

  该“小二”在信中表示,此次抽检,不仅抽样太少、逻辑混乱,还存在程序违规问题,其中数据与“双十一”、“双12”的抽查结果相差巨大,并直言“避免黑哨对市场无比重要”。

  “工商总局对网络商品的抽检,是在对淘宝进行定点打击。”阿里巴巴方面表示,希望这封公开信能让工商总局规范监管流程,“这几年来,我们配合公安、质检、国知局、版署等政府部门,实现售假线索上报、线下打击、建立协查平台等合作定期汇报与交流的工作流程。我们与工商总局也有沟通渠道,但是最近不是很顺畅,所以我们只能隔空喊话。”

  假货是阿里巴巴的痛,他们急于想要摆脱这种痛。从数据上可以看出,近两年阿里巴巴投资10亿元打击假货,设立“神盾局”、神秘买家、扫荡仿冒品。在这样的“有所作为”下,工商总局的三番几次点名,其实真正“伐开心”的是淘宝。

  阿里方面表示:他们喊话主要有四点质疑:

  第一,对样本的质疑。文章称,此次抽检的92批次产品中,某电商只抽检了一件,得出正品率为零的结论,另一家只抽检了三件,得出正品率100%的结论,而在淘宝上抽检了51件商品,得出仅37%的正品率。淘宝日均在线商品总量超过10亿件,并且是拥有数百万商家经营的大平台,和自营的B2C商家放在同一纬度比较并不合适。

  第二,对“非正品”定义的质疑。

  文章认为,非授权渠道不等于非正品。不是所有的品牌都拥有从出厂到销售最后一环的完整授权体系。

  第三,对抽检程序的质疑。这封公开信认为,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1号《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第17条的规定,抽样检验应当保证被抽样人的复检申诉权利。但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抽检中,许多卖家并没有收到抽检结果通知,也没有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在这样的情况下直接向社会公开,显得程序失当。

  第四,对数据真实性的质疑。此次,淘宝不仅公然炮轰,还翻出了“旧账”,其中,工商总局在“双十一”期间的抽检,涉及的3个商品都“搞错了”,当时发现的非正品率为3.6%;而本次抽检的数字高达41.3%,“短短几个星期内,差别却多达10倍以上,这一定不是小数点的问题了。”

  国家工商总局回应

  仅是抽检结果,不能过度解读

  昨天下午,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国工商系统开展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并通报了10起典型案,其中,5起涉及淘宝。

  有媒体提出了“淘宝小二”的质疑。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副司长杨洪丰对此做了回应。

  据了解,杨洪丰回应称,抽检的目的就是要发现违法线索,通过抽检,维护消费者权益。本次抽查的数据并不是为了反应整个市场、网购领域的质量有多差,仅仅是一个抽检结果,不能过度解读。之所以与“双十一”的抽检出数字有差别,是因为本次抽检与此前“双十一”、“双12”抽查委托的是不同的第三方。

  对于抽检样本的质疑,杨洪丰表示:“我们只是向第三方提出我们需要几个门类,这几类商品是社会比较关注、问题比较多的,第三方去抽检几家,抽检什么,他们有他们的工作方案。”

  而关于非正品与假货的问题,杨洪丰称:“非正品不等于假冒伪劣,不是一个概念,这个很明确。”他表示,此前的抽查所公布的为“非正品”,并非“假冒伪劣”。非正品包括假冒伪劣商品、翻新产品、非授权正规渠道、含量与宣传不符产品,无3C认证产品、非中国大陆地区官方正品、不符合消费者使用说明化妆品中的标签说明产品等等。

  至于一些商家未收到违法通知的“违反程序”的质疑,杨洪丰称:“我们发现违法线索后,当然先要联系属地公安部门去立案调查,不会去通知商家。”

  杨洪丰同时指出,淘宝应按照工商总局的要求执行。不过,在假货方面淘宝也做出过很多的努力,例如今天公布的数据中,浙江的一些案件,是淘宝网所提供的线索及数据,双方还是有互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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