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国土资他项2005字第066号土地他项权证的注销公告
- 发布时间:2015-01-21 08:29:25 来源:南昌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05年江西格林柯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用洪土国用登北2005第353、354号土地证证载土地使用权,向南昌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现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抵押贷款,2005年6月在我局办理了土地抵押登记,取得了洪国土资他项2005字第066号土地他项权证。
现抵押权人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向我局申请注销洪国土资他项2005字第066号他项权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反映与江西格林柯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不上,为此,我局特登报公告请江西格林柯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办理注销手续,如逾期未来,我局将根据抵押权人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的申请,注销洪国土资他项2005字第066号他项权证。
另南昌银行科技支行已于2014年8月21日在南昌日报登报公告遗失了洪国土资他项2005字第066号土地他项权证原件。现我局特向社会公告征询异议,持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凡到期未收到异议材料的,我局宣告洪国土资他项2005字第066号他项权证原件作废。
特此公告
南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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