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3月底 逾期将处罚
- 发布时间:2015-01-20 05:36:44 来源:西安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王昕)2014年度12万元个税申报已经开始。昨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纳税人可以直接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免费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也可以在地税部门的网站上免费下载。申报期截止3月31日。
2014年度,纳税人11项所得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以上的,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报送主管地税机关,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应税所得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经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税法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事宜。逾期申报或者不申报的纳税人,地税机关将会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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