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监管需综合控制
- 发布时间:2015-01-16 18:25:09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监管对规范中央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结合财政部对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的新要求,我们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其一,强化预算单位预算管理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即使不分管预算资产财务,主要领导也要通过建立必要的内控制度和制衡措施,确保不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其二,摸清预算单位家底,为全面预算监管打基础。转型后,专员办将开展核实预算单位预算资产财务等基础信息工作。重点是预算单位的资产状况、项目管理情况和各类收入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资产变动、取得收费票据和新增收入项目备案制度。
其三,健全内部控制,确保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要认真贯彻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文件,全面建立健全单位内控制度机制。各单位财务、资产、物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内审部门要通力合作,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固定资产的采购、保管、调拨、变卖、毁损、报废,财会的审核、核算、审计监督等,实行全面制度化、流程化的内部控制。
其四,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加强事前监管和事中控制。一是强化项目责任人的作用。提高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管理水平,同时建立常态化的自查自纠机制。二是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行为,杜绝挤占、挪用等违规问题。三是财政监管要从立项到决算,以事前事中为主强化全过程监管。
其五,加强项目政府采购和直接支付管理,进一步提升审核质量。一是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从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计划管理和操作执行等方面逐步推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通过直接支付提前介入,加强对立项及政府采购情况调查统计,对新增项目,在直接支付申报前,对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概算批复、政府采购等基础性文件进行审核。二是突出审核重点,保证集中支付审核质量。规范申报要件,完善审核流程,将国库集中支付审核工作作为对预算单位财政综合监管的重要抓手,严把审核关口,保证审核质量。三是加强实地核查,在材料审核的基础上,加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核查力度,结合对工程建设进度的检查,确保预算、执行、支付三者有效统一。
其六,强化预算执行力,逐步推进预算事中控制。通过及时沟通中央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执行进度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对项目支出进度缓慢、结余结转资金较大等突出问题,从加强沟通协调、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监管等措施,促进预算单位提升预算工作质量。
其七,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办法,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制定适合实际的指标评价体系和考核体系。并把绩效评价工作和决算审核结合,以审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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