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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养老 未来可期

  • 发布时间:2015-01-16 06:33:24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 庄小琴

  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之后,昨天,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消息称,今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涨10%,预计将有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同时,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首次上调,惠及全国超过1.4亿城乡老年居民和数亿城乡家庭。此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也将再次提高。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尽管此前实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不能立竿见影地缩小养老待遇差距,但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养老待遇水平也会不断跟进,最终会形成一个相对公平的养老体系。

  昨天出台的这一系列政策无疑一定程度上印证了他的预期。公平养老,未来可期。

  企退人员养老金迎来“11连调”

  全国城居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

  据新华社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从2015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预计将有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

  到2014年底,经过十年连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

  同时,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待遇从2014年7月1日算起。这是我国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惠及广大城乡老年居民和家庭。

  此外,国务院决定,将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再次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人均120元。新增资金重点用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此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双轨制”刚刚破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参照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缴纳养老金。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后国家将逐步建立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物价变动、职工工资增长、收入水平提高等情况,并兼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财政负担能力等因素,统筹考虑各类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并轨实现了制度的公平正义

  最终是要让每个人的晚年都有保障

  “养老金并轨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用缴养老保险,就可以享受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这样的养老保险制度一直备受诟病,”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最大的意义是实现了制度的公平正义。

  根据《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无论是缴费方式、缴费比例,还是待遇计发办法等,都与企业职工一致。杨建华认为,以往养老保险制度按不同人群,分成三六九等,比如工人和干部是截然不同的养老待遇,有的农民甚至没有养老保险,而并轨制一定程度上标志着我国全民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立,让每个人都能拥有一个有基本保障的晚年,这也是极具意义的一大进步。

  “但是没有绝对的公平,养老保险也要一定程度地反映每个人对社会的具体贡献,”杨建华认为,职业年金的设置,会让每个人在都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又能体现出个体劳动的价值。

  但显而易见,此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未直接涉及“体制外”人群。并轨后,因为职业年金的补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人员的退休金差距也不一定能减少。而且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90%以上的企业职工没有企业年金计划,因此可以预料,双轨制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仍高于大部分企业职工。

  但昨天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让实现公平养老有了值得期待的未来。对此,杨建华认为,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让每个人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尽管此次改革不能立竿见影地缩小养老待遇差距,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企业养老待遇水平也会逐年提高,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等也会跟进,养老公平的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他说。

  打破人才流动壁垒

  政府、企业间的人才配置将会更加高效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与此相关的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带来的更重要作用是,打破体制内外人才流动的壁垒。

  杨建华说,我国从2008年开始进行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但并没有取得明显成效,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双轨制的养老保险阻碍了合理的人才流动。“并轨前,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的是退休金制度,工作期间没有单位和个人的任何缴费记录和基金留存,对已经在体制内工作的人才来说,走出体制不仅意味着要放弃以前的积累从零开始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而且还要面对退休后差距极大的养老待遇,这种巨大的机会成本让他们望而却步,导致人才很难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进行流动。”

  养老金的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实行完全一致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尤其国家还将逐步建立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上述问题从根本上得以改观。

  “能进能出的人才流动机制形成后,政府、企业之间的人才配置将会更加高效。”杨建华说。

  全国城居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提高10%。

  据测算,到2014年底,经过十年连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明显提高,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增长了2倍多。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财政补助标准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人均120元。新增资金重点用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减轻困难家庭就医费用负担。

  养老金并轨指向市场公平

  齐航

  传言中的靴子总算落了地。

  伴随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坚冰终被打破,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体制内外不同养老金体系的并轨将迎来实质性推进。

  双轨制,这个颇具改革过渡色彩的名词,总是令人爱恨交织、悲喜交集。一方面,从原有的“单轨”到“双轨”,它意味着对原有体制壁垒的打破,往往被寄予深化推进改革的希望;另一方面,若“双轨”无法最终走向“并轨”,则意味着改革行至半途而逡巡不进,容易导致既得利益格局的固化和板结。

  如上世纪80年代后期的价格“双轨制”改革,同一产品计划内部分实行国家定价,计划外部分实行市场调节价。作为一种过渡阶段的价格管理制度,它对于中国经济由计划走向市场功莫大焉。但体制内外价格的“水位不平”,也催生了将计划内商品卖给黑市赚取差价的“官倒”。若无其后的价格“闯关”,双轨制可能滋养一批“食利阶层”,引发分配不公,激化社会矛盾。

  同样,双轨运行的养老金制度,事实上也是一种不公平的社会财富分配制度。体制内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无需缴纳养老保险费,却可在退休后享受由财政买单的养老金;而体制外企业职工则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所谓“统账结合”的养老制度。但企业养老金平均替代率(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甚至不足机关事业单位的一半,推进养老金并轨,缩小待遇差距的改革呼声也日渐高涨。

  此次养老金并轨改革,可谓对改革呼声的一次适时回应。体制内外人员,往后将同样缴纳养老保险,同时拥有统筹和个人两个账户,至少从形式上看,养老金将实现并轨。

  从双轨到并轨,其最终指向应是市场公平。此公平并非“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公平。养老金,事实上是人力资源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人的人力资源价值越高,创造的实际价值越多,理应在退休后享受与之匹配的养老金待遇。多劳多得,多缴多得,这才是市场公平的内在逻辑。但在原有双轨制下,养老金待遇并不能反映真实贡献水平,反而成为附着在编制上的特殊福利。它也成为横亘在体制内外的一道隐形高墙,墙外巴望着墙内的高福利,墙内向往墙外的自由,却不敢动弹,阻碍了人力资源的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

  解开养老金双轨这个“死结”,要素顺畅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公平正义才更可期待。但真正的并轨,应是逐步弥合体制内外养老金待遇的巨大鸿沟,它有赖后续配套改革的深化推进。在此方面,昨天关于养老金的另一则消息,则释放出可喜信号:经国务院批准,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55元提高至70元,料将惠及1.4亿城乡老年居民;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今年1月1日起再提高10%,预计有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积跬步以至千里,扭转养老金待遇的结构性不公平,需要更多这样的点滴寸进。

  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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