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AVS+标准产用结合取得阶段性成果
- 发布时间:2015-01-14 16:2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4日讯 (记者 艾芳) 从日前召开的“第七届电子信息产业标准推动会暨中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化年会”获悉,“两部委联合推动AVS+标准产用结合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入选“2014年度电子信息产业标准化十大事件”。
为加快自主创新AVS标准产业化和推广应用,2014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布《广播电视先进视频编解码(AVS+)技术应用实施指南》。《指南》按照“快速推进、平稳过渡、增量优先、兼顾存量”的原则,明确了分类、分步骤推进AVS+在卫星、有线、地面数字电视及互联网电视和IPTV等领域应用的时间表。《指南》的颁布是AVS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对加快实现AVS+技术端到端的应用推广,推动AVS+标准在广播电视领域的应用,带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贯彻落实《指南》精神,在两部委的指导下,AVS技术应用联合推进工作组和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举办了《AVS+技术应用实施指南》宣贯会,同时,中央电视台、湖南电视台率先采用AVS+标准播出高清电视节目,AVS+标准产业化和应用推广取得了阶段性重大突破。
据悉,从2014年1月开始,中央电视台开始进行AVS+编码格式的高清节目上星播出。2014年3月1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发布了《AVS+技术应用实施指南》,对AVS+标准在卫星传输分发、直播卫星、地面电视、有线电视、互联网电视等领域的应用进行了明确的部署。目前,中央电视台、湖南广播电视台、安徽广播电视台等已率先采用AVS+标准播出了高清电视节目,标志着AVS+标准的产业化和应用推广取得了阶段性重大突破。
名词解释:
avs(信源编码标准)编辑AVS是我国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二代信源编码标准,是《信息技术 先进音视频编码》系列标准的简称,其包括系统、视频、音频、数字版权管理等四个主要技术标准和符合性测试等支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