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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业厅全面完成2014年湿地保护建设工作任务

  • 发布时间:2015-01-12 08:32:12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月12日讯2014年,黑龙江省林业厅强化措施,扎实开展湿地保护管理各方面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一、争取中央财政湿地项目。经过努力争取,黑龙江省2014年新增湿地保护奖励、退耕还湿以及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三项工作,加上原来执行的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共四项工作,涉及资金总额22245万元,比上一年度湿地资金增加近2亿元,占全国湿地补助资金的七分之一。一是保护奖励试点:安达市、富锦市、饶河县、嘉荫县和东方红林业局被列入湿地保护奖励试点单位,每个单位奖励500万元,共计2500万元;湿地保护奖励试点的实施激发了地方政府投身湿地保护的热情,极大地推动了全省湿地保护事业的发展。二是退耕还湿试点:珍宝岛、七星河、兴凯湖、三江、明水、三环泡、挠力河、大沾河、乌伊岭、红星、新青白头鹤等1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纳入退耕还湿试点单位,共退耕还湿12.345万亩,占全国退耕还湿面积(全国共15万亩)的82.3%,涉及资金共计12345万元;黑龙江省承担了大部分的退耕还湿任务,经过几次调研,基本确定了退耕还湿试点实施单位,上报了退耕地块矢量地图。截至年末,各项目单位已基本完成了退耕还湿任务,扩大了自然湿地面积,维护了区域湿地生态环境稳定,促进了湿地与社区的和谐发展。三是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被纳入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单位,补偿资金4000万元,主要用于由于鸟类迁徙给农民造成利益损失的补偿;经过几次调研,基本确定了预留地块对鸟类进行食物补给、购买农作物对春季迁飞鸟类进行人工投食、对周边社区进行环境治理和对兴凯湖的湖岗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几个方面的工作,兴凯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的实施改善了鸟类迁飞通道的环境,乱捕滥猎、干扰迁飞等行为明显减少,对兴凯湖周边社区的环境治理改善了社区居住及生活环境,增进了社区福祉。四是湿地保护与恢复:安邦河、绥滨两江、齐齐哈尔沿江等12处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公园被纳入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项目,资金共计3400万元;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了保护区的保护管理水平,恢复和扩大了湿地面积。

  第二、实施湿地保护恢复工程。2014年黑龙江省呼兰河口、哈东沿江、肇东沿江等9处湿地自然保护区开展了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完成投资910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643万元,地方配套5459万元。

  第三、湿地率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指标得以落实。2014年5月30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黑龙江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办法》,将湿地率纳入重要考核指标。湿地率纳入考核指标,将极大地促进湿地保护建设的发展,有效发挥湿地的生态和经济功能,对加强湿地保护,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6月,省湿地中心根据第二次湿地调查结果将有关数据报给省统计局。

  第四、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在黑龙江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取得很大成绩。今年,全省加大湿地公园建设力度,申报9处国家湿地公园,批复5处。申报10处省级湿地公园,批复10处。黑龙江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还组织国内和国外的专家对太阳岛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工作进行了省里评估,发现其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督促其整改,经过整改后,预计年底前将验收申请上报到国家。截至目前全省已建国家湿地公园41处,省级湿地公园17处,哈尔滨、齐齐哈尔等重要城市都已建立湿地公园试点,通过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抢救性保护恢复了一批重要湿地,为维护全省生态安全、改善民生福祉、建设生态文明作出了贡献。

  第五、理顺全省湿地保护管理体制工作取得突破进展。把理顺体制作为中心的重要工作,落实《关于办理黑人大办函〔2013〕76号文件通知》工作任务。哈尔滨市湿地管理体制目前取得初步成效,市区内保护区、湿地公园已全部纳入林业管理,全面加强湿地监督和管理工作,即将成立哈尔滨市湿地保护管理局的副局级事业单位,督促哈尔滨区域内区、县(市)设立相应管理机构。各地市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

  第六、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做好中德(中欧)湿地项目收尾工作。中德项目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开展能力建设工作,组织了北京、浙江、四川等人员交流学习,广泛汲取各地管理经验。召开了挠力河流域湿地保护网络联席会年度工作会议,组织了湿地网络联合监测、管理计划制定等相关培训,举办了三环泡管理计划相关利益方座谈的社区共管协调会议。富锦市利用德国政府贷款建设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监测和专项研究、公众教育、社区发展、培训、退耕还湿等建设内容正在有条不紊地实施。

  第七、加强对外宣传工作。2014年,省湿地管理中心共发布湿地相关信息357篇,其中湿地中国网站发布186篇,黑龙江省林业厅网站发布171篇,黑龙江省政府网站和国家林业局网站采用9篇。与生活报合作发布2篇湿地专题新闻。参加了由新华社对外部、新华社黑龙江分社主办,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DP)、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湿地国际等协办的“美丽中国·湿地行”大型公益行动开幕式,行动以黑龙江为缩影,展现中国为保护湿地生态所做出的努力,呼吁更多的人关注湿地修复、建设和保护。

  第八、召开全省第二次新闻湿地资源调查成果发布会。2014年12月30日,黑龙江省林业厅在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全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成果新闻发布会。发布黑龙江现有自然湿地总面积为556.19万公顷(含大兴安岭地区的加格达奇区和松岭区),湿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率(即湿地率)为11.75%。(蒋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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