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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创新民企法律服务工作

  • 发布时间:2015-01-12 00:32:2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是重要的市场主体,是法治保障的受益者,也是法治中国的建设者。法律服务作为工商联组织维护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职能,肩负着畅通民企意见诉求,参与纠纷调解,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主题,对工商联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创新做好为民企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合肥市工商联近年来,通过打造民企法律维权队伍、搭建法律维权平台、畅通诉求渠道、实施开放式联合共建法律维权,多层级、多系统、多渠道开展法律服务,实现为民企法律服务“联系、沟通、服务三个零距离”,进一步提升了工商联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有效地营造了良好的公正法治营商环境,团结和引领全市民营企业为合肥市“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做出贡献。

  构建五支法律服务队伍

  法律维权队伍建设,是为民企提供法律服务的根本保障。合肥市工商联2012年3月经市编委批准内设法律维权处,明确专门人员开展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建立跨系统、跨行业、跨部门的法律维权队伍,为全市民营企业全方位提供法律维权工作。一是组建了法律维权联络员队伍。从全市各县(市)区工商联和商(协)会中安排人员,作为全市工商联系统法律维权服务联络员,组建了工商联系统法律维权联络员队伍,联动开展法律维权工作。二是组建了公平高效的仲裁员队伍。成立了合肥仲裁委总商会仲裁分中心,从商(协)会中选择一批具有法律专业素养的秘书长,培训成为仲裁员。三是建立联建法律维权体系。与合肥市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人社局、经信委、仲裁委、总工会联合共建开展法律维权,由各单位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民企法律维权工作。四是组建了专业律师服务团。与司法局一同招募筛选覆盖各行业的84名专业律师,组建了民企律师服务团,点对点免费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引导各商协会建立了律师顾问制度,形成了大型企业自聘法律顾问、中小型企业和商(协)会联合聘请法律顾问的格局。五是组建了民企调解员队伍。会同合肥市人社局选择在部分商协会、非公有制企业组建了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设立劳动调解员岗位,解决民企内部劳动用工争议与纠纷,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健全五项工作机制

  合肥市工商联在开展联合共建法律维权工作中,强化与市直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健全五项工作机制,制度化推进法律维权工作。一是与检察院联合建立民企问需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关于开展非公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向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检察问需”活动和非公有制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二是与市法院建立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商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优先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选聘人民陪审员,开辟了“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绿色通道”,为民企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三是与仲裁委联合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引导民企、商协会在签订合同前提高仲裁合同签订率,在仲裁受理多元化试点方面,探索事前控制,用法律仲裁解决民商事纠纷。四是建立专业律师轮值服务制度,提高民企法律风险防范。通过选派律师轮流入驻市工商联、商(协)会或走访会员企业等方式,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法律宣讲、免费咨询、企业法律体检、微利代理等特色服务。建立和完善律师服务团免费法律咨询制度,开展法律需求调查,把中小民营企业与律师对接,实现自愿基础上的法律合作关系。五是完善三方四家会议制度。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合肥市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定期召开三方四家联席会议,选择了合肥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合肥庐江商会等4家非公有制企业和商会作为安徽省首批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单位。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鼓励和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合肥市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2%以上,稳定和巩固签订集体合同成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常态化开展法律培训

  为进一步提升民企法律意识,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法律知识和服务能力,合肥市工商联定期组织开展法律培训。营造浓厚的法制化发展环境。在合肥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市人大制定了《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等基础上,采取印发材料、举办培训会等形式,在全市各级工商联系统、商协会、会员企业中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全方位营造法制化的民企发展环境。向合肥市民营企业家印发倡导书。印发了《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致全市民营企业家的一封信》,倡导广大民营企业家坚定理想信念,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奉献社会,共筑“中国梦”。开展法律专题培训。聘请专家和相关部门专业人士,组织举办了《规范用工行为,合理规避用工风险》《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专题培训,注重实际操作和典型案例讲解;组织五金商会等商协会秘书长参加了全国商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能力建设培训班;举办了2014年度商(协)会秘书长培训、《劳动合同法》培训和赴清华、人大高级研修班培训。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合作举办人才发展论坛;结合合肥市工商联十三届四次执委(扩大)会议,对全体执委以上人员进行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培训。组织法律专业人士配合各县市区工商联、非公有制企业、商(协)会开展法律培训。全年各项培训累计参训民营企业家达1500余人次。

  实现联系沟通服务三个零距离

  一是联系零距离。在组建法律服务队伍过程中,注重加强各部门之间和民企的联系,在制定相关政策的同时,成立了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将各单位的经办人、职能处室、办公电话和个人手机号码公开,让民营企业在需要咨询和解决法律纠纷时,可以直接找到负责民企法律维权工作人员,知道该怎么办,找谁办,保证了联系渠道的畅通。二是沟通零距离。整合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人社局、工商联、律师服务团等共建联系平台,及时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处、法律仲裁等服务,直接受理非公有制企业投诉,实现沟通零距离。三是服务零距离。在做好民营企业法律咨询调查的前提下,各部门创新搭建了民企与相关部门合作信息平台,方便各有关部门及时将政策信息传递给民企,提供免费咨询等服务。同时,本着双方自愿合作为前提,由企业自主选择专业律师解决法律事务。

  多渠道开展宣传报道

  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公正法治的营商环境,引导更多的民营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合肥市工商联专门编印了《合肥民商》杂志,并开设了法律维权专栏,每期刊发一个涉及民企的案例和相关政策、法律知识;与《合肥日报》、合肥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合作,开设了法律维权、诚信民企等专栏,对民企维权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加强与合肥市政府法制办、市纪委监察室、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司法局、仲裁委等部门合作,建立沟通协调与调研督察机制,收集遴选报送非公有制企业法律维权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和相关信息,对非公有制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工商联直通车”、调研报告或社情民意等不同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提供决策参考。与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共同设立了非公有制企业权益保护论坛,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行业性、全局性的法律问题进行研讨,并将研讨结论向公检法司等执法司法机关进行通报协商。借助司法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的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会员企业警示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各县(市)区工商联、商协会到先发地区考察学习借鉴法律维权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帮助和服务各商协会积极开展法律培训活动,倡导商协会、会员企业树立“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意识,培育民营企业家“四信”,立德修身,诚信经营、守法奉献,不断提高民企“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能力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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