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失信企业筑诚信之堤
- 发布时间:2015-01-09 08:32:42 来源:海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 饶思锐
曝光企业失信行为,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其目的还在于增加企业失信成本,从而倒逼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进而推动社会诚信建设。
日前,海口市文明办再次在媒体上公布50家失信企业黑名单,主要涉及商业贿赂、商标侵权、侵犯消费者权益、销售“三无”产品、欠税等,引起广大市民关注。(1月7日《南国都市报》)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在市场经济运行中,还有一些企业及其经营者不讲诚信、不守法规,存在偷税漏税、欠债逾期、拖欠工资、欺诈消费者等失信行为,使得“老实人吃亏”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记录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失信企业黑名单,并让相关部门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联动实施惩戒性措施,有利于提高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失信成本,激浊扬清,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海口市建立统一的征信平台,曝光失信企业黑名单,有助于在全社会营造讲诚信的氛围。当前,海口市失信企业黑名单原则上以季度为间隔进行公布,每批次公布50个。但失信企业的数量不太可能每次都是整数,不设公布数量的上下限,有多少公布多少,更为适合实情;公布频次也可以不拘一格,尽可能地做到实时公布,以防因市场的滞后性,阻碍了企业和公众及时、准确获取相关企业的失信信息,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当然,企业失信不能止于曝光,曝光黑名单只是第一步,目的在于促进信息公开,使公众能够更全面、更便捷地获取相关企业信用信息,并基于这些信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甄别优劣,从而做出更加精准、更加符合自身利益的判断、决策。建立统一的征信平台之后,企业信用一查便知,有利于降低社会互信的风险,为“老实人”建立一道“防护网”。
曝光企业失信行为,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其目的还在于增加企业失信成本,从而倒逼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进而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加大企业失信成本,一方面要强化联合惩戒机制,不仅要依法处理失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还要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银行贷款、新企业注册等方面合理设限,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另一方面,还需政府相关部门强化诚信教育,使企业、个人养成先看企业征信情况,再做交易决定的好习惯。此外,还应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于严重违信、存在交易风险的企业,征信平台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市场预警信息。如此,企业就不敢不重视诚信声誉,更不敢轻易发生失信行为。
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并非要将失信企业“一棍子打死”,也并非要让其“遗臭万年”,因而,还应建立相应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如对企业社会捐助等行为予以适当信用加分。唯有失信企业不被“一黑到底”,才会有改正动力,才不会“破罐子破摔”;曝光失信黑名单才能真正发挥出惩戒教育作用,鞭笞失信企业“迷途知返”,共筑诚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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